她正站在橙色的路灯灯光下,身穿一条轻薄的太阳裙,一头秀发在潮湿的天气中显得波涛起伏,那是安迪。她一溜烟冲进了门,张开双臂作势要拥抱我,我赶紧嘘了一声:“等一下,等一下!”我刚关上门,她就已经搂住了我,把面颊紧贴在我的胸膛上,我伸出一只手搂住她光溜溜的后背,闭上了双眼。我感觉松了一口气,心中却又涌起几分恐慌,那种感受让人反胃,恰似人们好不容易止住了痒,却发现是因为自己已经把皮肤挠破了一道口子。
我有一个情人。此时此刻,我不得不告诉你我有一个情人,而我将从此失去你的欢心,如果一开始我还讨得了你几分欢心的话。我有一个美貌而年轻的情人,年纪简直轻得厉害,她的名字叫作安迪。
我知道,这事很糟。
“宝贝,你他妈的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她的面颊依然贴在我的身上。
“我明白,亲爱的,我明白,你绝对想不到我刚刚经历了一阵多难熬的日子,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她还没有放开我,“你家里黑着灯呢,因此我想去玛戈家试试看。”
安迪知道我的习惯,也知道我会在哪里待,我们在一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我有一个长相美貌动人、年纪轻得要命的情人,我们已经交往一段时间了。
“我担心你,尼克,担心死了。当时我正在马迪家,电视开着,突然间我就在电视上,嗯,我一眼见到一个看上去跟你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正在说他失踪的太太呢,后来我才回过神来,那就是你本人嘛。你能想象我吓得有多厉害吗?结果你还不肯联络我?”
“我给你打过电话。”
“你说什么‘别走漏一点儿风声,按兵不动,我们见面再说’,这是你给我下了一道命令,要联络的话才不是这副样子呢。”
“我没有多少一个人待着的机会,我的身边总是有人,要么是艾米的父母,要么是玛戈,要么是警察。”我说着朝她的一头秀发呼了一口气。
“艾米不见了?”她问道。
“她不见了。”我说着从她的怀中抽出身来坐到沙发上,她在我身边坐下,一条腿贴着我的腿,一条手臂挨着我的手臂,“有人把她掳走了。”我说。
“尼克?你还好吗?”
她那巧克力色的卷发盖着她的下巴、锁骨和双峰,我望着一缕发丝随着她的呼吸起起伏伏。
“不,不太好。”这时我做了个手势示意她噤声,又伸手指着走廊,“我妹妹在呢。”
我们肩并肩坐着,一声不吭,电视上还在放那部警匪老片,戴软呢帽的男人正在动手抓人。我感觉她的手钻进了我的手里,她向我靠过来,仿佛我们正要舒舒服服地过一个电影之夜,好似一对无忧无虑又懒洋洋的夫妻,接着她掰过我的脸吻了吻我。
“安迪,别这样。”我低声说。
“就要这样,我需要你。”她又吻了吻我,爬到我的腿上跨坐着,身上的棉布裙卷到了膝盖上,一只人字拖掉在地板上,“尼克,我一直担心你担心得要命,非要你把手搁在我身上,我才能安心,我脑子里一直只想着这件事,我怕死了。”
安迪是个“”,这话并不是说“我和她之间全冲着男女之事”。她喜欢拥抱,喜欢爱抚,喜欢用手指挠挠我的头发和后背,爱抚能够让她安心且舒服,不过话说回来,好吧,她也确实中意男女之事。
安迪扯了扯自己的夏装,猛地拉下了太阳裙的上半身,把我的手搁到了她的胸部,我的立刻应召而来。
“我想跟你干一场。”我差点儿大声对安迪说出口来,这时却听见妻子的声音在我耳边说“你是个温暖的人”。我冷不丁抽开了身子——我实在太累了,眼前的房间正在天旋地转。
“尼克?”安迪的下唇还沾着我的唾沫,“你怎么啦?我们之间出问题了?是因为艾米吗?”
我一直觉得安迪年轻得要命,她才二十三岁,当然年轻得要命,但此刻我才发现她年轻得多么荒诞,多么不负责任,多么灾难深重,简直年轻得毁天灭地。从她嘴里听到我妻子的名字总能让我心头一震,她倒是经常提起艾米的名字,她喜欢谈起艾米,仿佛艾米是一场夜间肥皂剧的女主角。安迪从来没有将艾米当作情敌,她一直把艾米当作剧中的一个角色,总在问关于我们夫妻生活的问题,也问关于艾米的问题,“你们两个在纽约的时候都干些什么呀?比方说,你们周末做什么呢?”有一次,我告诉安迪我们去听歌剧,结果安迪的嘴张成了一个圆圆的“O”形。“你们去听歌剧呀?她穿什么衣服去呢?曳地长裙吗?外面会套一件皮草吗?戴什么样的珠宝,梳什么样的发型呢?”安迪还问艾米的朋友是什么样的人、我跟艾米谈些什么、艾米到底什么样……总之一句话,艾米跟“小魔女艾米”一样完美吗?这就是安迪最喜欢的睡前故事:艾米。
“我妹妹在另外一间屋里,亲爱的,你压根儿就不该来这儿。上帝啊,我多么希望你在这儿,但你真的不应该来,宝贝,等我们弄明白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再说吧。”
“你才华横溢”,“你才思敏捷”,“你是个温暖的人”,“现在,吻我吧”!我的妻子在提示中写道。
安迪仍然趴在我的身上,裸露着双峰,胸前的两粒樱桃被空调激得发硬。
“宝贝,眼下我们之间要办的事就是,我必须确保我们两个人没出问题,这就是我要的一切。”她说着朝我贴了过来,她的身子又温暖又醉人,“这就是我要的一切,求求你,尼克,我吓坏了,我了解你,我知道你现在不想说话,那也没有问题,但我需要你……跟我在一起。”
此刻我真想吻她,恰似我初次吻她的时候:那时我们的牙齿互相磕碰,她歪着头贴着我的面孔,发丝挠着我的手臂,那是一个深吻,我的脑子里除此以外一片空白,因为那一吻太过缠绵,再寻思其他的念头实在要命得很。眼下只有一件事拦着我,让我不能拉着她走进卧室,那并非因为我与她的欢爱是多么不应该(一直以来,我们反正已经罪恶滔天了),而是因为我与她的欢爱眼下真的很要命。
再说还有艾米呢。恍惚间,我又听见了艾米的声音,我妻子的声音已经在我的耳边驻扎了整整五年,但此刻它不再是声声责骂,而是又变得甜蜜动人。我太太只不过留下了三张小字条,就让我变得无精打采又满腹感伤——我真心不喜欢这一点。
我绝对没有感伤的权利。
安迪正在往我的身上钻,而我却在寻思着警方是否监视了玛戈家,我是否应该注意听着敲门声——说来说去,我毕竟有一个非常年轻、非常美貌的情人。
母亲总是告诉我们,如果你打算要办一件事,而你又想知道此事是否妥当,那就想象一下那件事堂而皇之地印在报纸上,全世界的人都看得到。
尼克
邓恩,一名曾经的杂志撰稿人,于2010年遭遇裁员,后来同意为北迦太基专科学校教授新闻课程。这位已婚的成熟男性迅速利用了职务之便,跟一名年轻学生展开了一场热烈的婚外恋。
我简直活生生是每个作家最害怕的梦魇,我身上的情节尽是毫无新意的老一套。
那现在就请让我再讲上一大堆老一套,以求博得读者一乐吧。这场外遇是一步接一步发生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任何人,也从未想过自己会陷得这么深,但这份情缘并非只是逢场作戏,也不只是为了助长自信,我真的爱上了安迪,我爱她。
当时我教授的一门课叫作“如何在杂志业展开职场生涯”,班上总共有十四个学生,水平参差不齐,通通都是女孩。我本来应该用“女性”这个词,但我觉得就事实来说,说她们是“女孩”倒是确凿无误,这些女孩都希望在杂志业就职,她们可不是灰头土脸干苦活的女孩,她们一个个都十分光鲜亮丽。女孩们已经看过相关影片,她们想象着自己在曼哈顿东奔西走,一只手端着一杯拿铁咖啡,另一只手拿着手机,招呼一辆的士时却不小心扭断了名牌高跟鞋的鞋跟,那副可爱的模样真是楚楚动人。正在这时,一位魅力四射、亲近可人的男士一把接住了那个快要跌倒的小可怜,她正好落入了知己情人的怀抱,他们两个人心心相印,而他的头发凌乱得让人倾倒。这些女孩根本不知道她们的职业选择是多么愚蠢无知,我原本打算用自己丢了饭碗的故事给她们敲敲警钟,不过我实在无心扮演一个悲剧角色,因此,我寻思自己可以用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给她们讲讲这个故事,权当几句玩笑话……裁员有什么大不了的嘛,那样我就能在自己的小说上多花些功夫了。
可在第一堂课上,我就回答了一大堆让人肃然起敬的问题,于是我立刻摇身一变成了个夸夸其谈、废话连篇的家伙,一个巴不得吸引眼球的浑球,根本没有办法开口讲出事实:在第二轮裁员时,有人通知我去总编的办公室,于是我一步步穿过一长排小隔间向目的地走去,仿佛正在一步步赶赴刑场,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地追随着我,而我仍然心存侥幸,暗自希望总编开口说出的不是解雇的宣判——拜托你了,说说这本杂志眼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我吧。没错!这肯定是总编找全体员工讲话,给大家打气的时候!可惜事与愿违,我的老板只说了一句话,“不幸的是,我想你自己也清楚我叫你过来的原因”,他边说边伸手揉着躲在镜片后面的双眼,好让我看看他是多么疲倦,又是多么沮丧。
我希望能尝尝当一个帅呆了的赢家是什么滋味,因此我没有把自己丢了饭碗的事情告诉学生们,反而告诉他们我家里人生了病,不得不回来照顾家人。“这也是响当当的真话啊,一点儿也没吹牛,而且听上去极富英雄气概。”我暗自心想。当时美貌动人的安迪正坐在我面前几英尺远的地方,她的脸上撒了几粒雀斑,一头巧克力色的卷发波浪起伏,秀发下有一双蓝眼睛,柔软的嘴唇微微张开,一对没有动过手脚的纯属原装货,大得有点儿离谱,还长着纤细的长腿和手臂。我不得不说,安迪真他妈是个难得一见、脑袋空空的绝色娇娃,跟我那个优雅动人、大家风范的妻子简直南辕北辙。安迪身上正隐隐散发出阵阵热度和股股薰衣草香气,她在笔记本电脑上敲着字,不时用沙哑的声音问个问题,比方说,“你怎么让报料人信任你,向你敞开心扉呢?”当时我便暗自心想:“他妈的,这靓妞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是有人在耍我吗?”
有时你扪心自问:“你怎么干出这种事来了呢?”我对艾米一直忠心不二,如果在酒吧里有个女人举止太过轻浮,如果她的触碰让我感觉有点儿飘飘然,那我会借故早点儿从酒吧里走掉。我可不是一个背着太太劈腿的家伙,我也对不忠的人们没什么好感——劈腿的人们既不老实也不尊重人,一个个小肚鸡肠,是群被宠坏的家伙。我一直没有向各色石榴裙低头,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那时候我还快活着呢。我不愿意承认答案是如此简单,但我这辈子都一直逍遥快活,而眼下我却不太开心,结果眼前又冒出了一个安迪,下课后还流连着不肯走,非要问我一些关于我自己的问题——艾米就从来没有问过这些问题,至少最近没有问过。安迪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个有点儿分量的人,而不是那个丢了工作的白痴,不是那个忘了把马桶座圈放下去的傻蛋,也不是那个什么也做不到位的蠢货。
有一天,安迪给我带来了一个苹果,一只红蛇果(如果我要为这场外遇写本回忆录的话,我就会把书名叫作“红蛇果”)。她请我看一看她写的故事,那是一则人物简介,主角是圣路易斯一家俱乐部里的一位脱衣舞娘,读上去活像《阁楼论坛》杂志上刊载的报道。在我读报道的时候,安迪一边吃着送给我的苹果,一边俯身越过我的肩膀,嘴唇上莫名其妙地沾着几滴蛇果汁。那时我的脑海中闪过了一个念头,“天哪,这女孩是在施展招数勾引我哪”,我顿时傻乎乎地吓了一跳,顷刻间摇身变成了上年纪的本杰明
布拉多克,正在面临女人的诱惑。
安迪的招数确实生了效,我开始把安迪当作一根救命绳、一种机遇、一条出路。等到回到家中,我会发现艾米缩成一团躲在沙发上,眼睛直愣愣地盯着墙壁,一句话也不说,等着我开口打破僵局。她总是玩不腻这一套,从来不肯先开口打破沉默,反而一直在等我猜她的心思:今天能用什么哄艾米开心呢?我在心里暗自琢磨,安迪可不会玩这一套,安迪听到这个笑话会哈哈大乐,安迪会为这个故事捧场,那副架势仿佛我对安迪知根知底。安迪是个善良、美貌、双峰傲人的爱尔兰女孩,来自我的家乡,毫不装腔作势,一天到晚开开心心;安迪还坐在前排听我教授的课程,看上去显得很温柔,对我兴趣浓厚。
当想起安迪时,我不会像想起自己的妻子时那样感觉腹中翻江倒海——我一直害怕回到自己的家,那个家并不欢迎我。
我开始做起了白日梦,想象着这段情缘会如何拉开帷幕,我也开始渴望安迪的爱抚,没错,就是这么俗套,简直像20世纪80年代一首蹩脚单曲里上不了台面的唱词。我希望安迪来爱抚我,我希望有人来爱抚我,因为我的妻子不肯让我爱抚她:在家里,我的太太好似一条鱼一样从我的身边溜过,一闪身躲进了楼梯间或厨房里,让人伸出手也摸不着;我们一声不吭地看着电视,一个人坐着一个沙发垫,仿佛那是两艘各不相干的救生筏;在床上,她转身留给我一个后背,用毯子和床单把我们两个人隔开。有一次,我在夜里醒了过来,又心知她睡得正熟,于是伸手把她的吊带拨到了一边,用自己的脸颊和一条胳膊贴上了她那光溜溜的肩膀。那一晚我简直无法入眠,心中充满了对自己的憎恶。后来我下床在淋浴间里打了一回手枪,一边自慰一边想着艾米,想着她以前望着我时那副勾魂的样子,想着那双垂下眼帘的眼睛,那双眼睛曾经让我沉迷,让我感觉她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打完手枪后,我一屁股坐进了浴缸里,直愣愣地瞪着一摊精液,我的“小兄弟”可怜巴巴地躺在左侧的大腿上,好似被冲到岸边的小动物。我在浴缸里感觉满腔屈辱,千方百计想要憋住眼泪。
就这样,我与安迪的情缘拉开了帷幕,正赶上四月初那场突如其来、没头没脑的暴风雪。噢,不是今年四月,而是去年四月,当天我一个人在“酒吧”里干活,因为玛戈要去照顾妈妈——我们总是轮换着留一个人在家里陪妈妈,看看难看的电视节目,这个人也就用不着去“酒吧”上班。妈妈已经撑不了多久了,她连这一年都熬不过。
事实上,那天晚上我心情大好:妈妈和玛戈正依偎在家里看安妮特
富尼切洛主演的一部海滩电影,酒吧里则热闹非凡,仿佛每个人都心情正佳。美貌小妞对长相平平的男人们颇为和气,人们动不动就没头没脑地为陌生人买酒喝,到处喜气洋洋,一眨眼就到了打烊时间,酒吧里的客人一股脑儿涌了出去。我正要把门锁好,安迪却猛地推开门走了进来,差点儿一头撞到我的身上,我能闻到她的呼吸中有淡啤的甜香,一头秀发散发出柴火的烟味。在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我呆了片刻……知道吧,当你从来都只在一种场合遇见某个人,要是这个人出现在另一种场合的话,你恐怕一时也回不过神来。此时此刻,安迪居然在酒吧里,那也行啊,她放肆地笑出了声,一把将我推进了屋。
“我刚刚遇上了一场糟糕透顶的约会,你必须陪我喝一杯。”她那一头秀发隐隐地积着雪花,可人的雀斑闪着光泽,双颊泛上了两团粉色的红晕,仿佛有人刚刚在她的脸上掴过几掌。她的声音让人想起毛茸茸的小鸭子,刚开始听上去可爱得要命,最后却拖着一缕极为性感的余韵,“求你了,尼克,破烂约会败了我的胃口,我好歹得换一换心情吧!”
我记得当时我们两个人一起放声大笑,而我暗自寻思着:眼下我正跟一个女人待在一起,听她咯咯地笑,这情景轻松得让人飘飘然。安迪身穿一条仔裤,搭配着一件
V领羊绒衫;她穿仔裤比穿礼服更加美艳,面孔和身体都流露出一种恰到好处的不经意。我站到吧台后,她坐在酒吧的一条高凳上,打量着我身后的一排排酒瓶。
“你想喝点儿什么,女士?”
“随你挑,让我开开眼界吧。”她说。
我“嘘”一声作势吓她,一双嘴唇跟着噘了起来,仿佛要接上一个吻。
“现在随你挑一种酒,让我开开眼界。”她俯身向前,让自己的乳沟冲着吧台,双峰显得挺翘傲人。安迪戴了一条细细的吊坠金链,那吊坠滑进了她的毛衣,滑到了她的双峰之间。“别犯贱,别做美色当前就流口水的家伙。”我暗自心想。
“你喜欢什么口味?”我问道。
“不管你给我什么,我都一定会喜欢的。”
就是那句话打动了我的心,我喜欢那句直来直去、简简单单的话;我愿意相信自己可以讨得一个女人的欢心,而且这事易如反掌。“不管你给我什么,我都一定会喜欢的。”那一刻,我感到心中涌起一阵铺天盖地的轻松,于是我明白自己不再爱着艾米了。
“我不再爱我的妻子了,一点儿也不爱,我的身上已经不再沾染一根情丝。”我一边想一边转身拿起两只平底玻璃杯,做了我最喜欢的饮料“圣诞之晨”,那是热咖啡加上冰凉的薄荷杜松子酒。我跟安迪喝了一杯,她打了个颤,放声笑了起来,我又为我们两个人满上了酒。打烊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我们一直在一起喝酒,其间“太太”这个词从我嘴里冒出来过三次,因为我正在端详着安迪,暗自想象着她衣衫尽解的一幕。提起“太太”是我唯一能做的一件事,那是我对她的警告:我可是有家室的人,你自己看着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