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拓跋宏不屑王洋,王洋觉得自己经过四年历练,加上身份上的差异化,这次肯定能搞倒拓跋…没什么意外,两人在见面第一时间就已经有了置对方于死地的想法。”
“审讯开始的时候,王洋的表现还算正常,按照审问程序,问一些关于拓跋的个人特征,就是那些姓名、年龄、家庭住址什么的,当然,这些早就已经问过N多遍了,但毕竟预审员换了人,所以再问一遍也不是不可以。”
“拓跋知道王洋就是在折腾自己,但也没表现出不耐烦,老老实实回答这些乏味的问题…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上午,王洋最多问了问拓跋宏在那家公司的地位、权限、工作职能这些,至于其他的,王洋并没有一上来就揭底。”
“到了当天下午,王洋吃饱喝足,再次提审拓跋宏的时候,终于露出狰狞!一上来,王洋便拿出一份文件,并且将复印件扔给拓跋宏,让他看,然后质问对方说拓跋啊,你不是说做自己不管公司生产吗?你不懂具体技术吗?你对仪器仪表没有涉猎吗?那为什么这份样机的检验报告上有你的签名,并且还有评语,说经过测试,认定该样机能够达到理论提出的基本要求,同意批量生产?拓跋,这件事请你解释一下。”
其实,作为公司主打产品,那些医疗器械以及某种特效新药理论方面的论证者,拓跋宏的确没必要在这种样品机检查报告上签字。
但,干公司嘛,毕竟不是搞科学研究,有时候还是会弄点虚假东西在其中,打打政策和法律擦边球。
比如,国家三令五申,说卖烟草的时候一定要在烟盒上印制‘抽烟有害健康’这样的警示语,但商家怎么设计包装的呢?
放心,花里胡哨的背景图案、商标、颜色设计,这些因素肯定要比警示语更突出,更让人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而印制的警示语呢,的确,也会放在显眼位置,但通过包装以及图案设计,却显得不那么引人注目了…当然,烟民是不会关心那些字的,但用户关心与否是一方面,商家卖东西时的引导和用意,又是另一方面了。
我就不信,比如在烟盒上印上骷髅图像,然后是硕大无比的吸烟有害健康字样,并且没有任何背景图案、颜色,商标也放在不起眼的地方,这样的话,该品牌的香烟还能卖的出去?
所以说,即便拓跋宏明知公司具体产品的技术实现达不到自己提供的理论要求,但以他的性格,仍然会装聋作哑,大概其糊弄一下,该签字会签字的。
其实这些情况,王洋之前的预审员已经问过拓跋宏,并且告诉过拓跋,他这种不负责任的签字认定,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重罚,拓跋当场便表示伏罪了。
那么,不同于那些基本问题,对于已经记录在案,有着完整清晰卷宗记载的问题,还要再次问一遍,拓跋心里可定很不爽!
可是,王洋干嘛要问这么一个看似没啥技术含量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