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肠子胡同搬来一个沉默寡言的小姑娘,叫姜怀雪,带着一个脸色蜡黄的娘,一个瘦了吧唧的弟弟。据说,这一家是来京城找姑娘她亲爹的。可惜——千辛万苦找到了爹,却被爹家的奴仆打了出来。邻居纷纷劝告:赶紧回乡吧,这京里不是你们穷苦乡下人混的。可这一家子不但在京里住了下来,而且日子越来越好:吃的,从饼子馒头变成了鸡鸭鱼肉;穿的,从破衣烂衫变成细布衣裳;娘的身体好了,弟弟去了学堂;甚至还在京郊买了房!邻居
我,天赋异禀,家境优越。 这不完犊子了嘛? 套路小说里,这种都是反派,而且还是最龙套的反派。 在小说里,活不过三集。 什么? 我还有一位未婚妻? 她,毫无天赋,家境贫寒。 这不完犊子了嘛? 她,这不妥妥是主角的模版? 什么? 我还要去她家里退婚? 这我还能活过三集?
日更 原版文案: 在你穿越到提瓦特大陆的第三年,你终于意识到,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还是自己做老板最好。于是你一边发展文娱业,一边身体力行地亲自下场写书。又过去几年。你在热情求教你写文经验的后辈面前点燃了烟,说出了经验之谈“不要和看上去只是少年的长生种谈恋爱”“不要和朋友的哥哥谈恋爱”“不要和人造人谈恋爱”“不要写得太专业,就不会发生以上三条”新版文案:三年!三年!!自从穿越到提瓦特,你已经
【一句话简介】:本来打算以普通人的身份和你们相处,可换来的却是疏远,不装了,我是文娱教父,我摊牌了!【定场诗简介】:三十而立,为了梦想拍网剧。太过难顶,车和房都抵出去。江边喝闷酒,半醉救人溺毙。回首这一生,好似场凄凉戏。却无愧这最后——救人一命!【正经简介】:为救落水儿童,溺亡在江中。当李想再次醒来,重新回到了十八岁那年的盛夏。身怀文娱教父系统的他,一头扎进了这个文娱鼎盛的平行世
结婚三年,沈初觉得,薄暮年再冷的心,也该让她捂热了。 可当他逼着她在薄家祠堂跪下的时候,沈初知道,薄暮年没有心。 没心的人,她还留着干什么呢? 所以,当薄暮年让她在跪下和离婚之间二选一的时候,沈初毫不犹豫地选了离婚。 她大好时光,凭什么浪费在薄暮年这个狗男人身上,她回家继承她那亿万家产每天风光快活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