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4章</p>
乐乐是一步步走到了居住地,她身上没有钱做公车,曹大婶是不会给她钱的,她也不在乎 ,哪怕脚底硬生生的走出了一个血泡,她连眉头也没有皱一下。</p>
曹大婶拜托亲戚给她安排的住所是在垃圾站的旁边,一个小小的铁皮搭成的房子,还有一个捡废品的老太。</p>
这老太就是曹大婶的大姑,没有孩子,就靠着捡废品为生,眼睛不太好使,年纪也大了,但对乐乐的到来表示很欢迎。</p>
“你来啦?饿不饿?锅里有个鸡蛋,你吃了吧。”</p>
乐乐看见曹婆婆,露出了一个笑脸,道:“我不饿,婆婆你吃了吗?”</p>
“吃了哟,你还小,还要长身体咧,快吃吧。”</p>
乐乐一向没有表情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真诚的笑容,这个世界不是只有坏人,还是有好人,比如 曹婆婆就是那一个好人。</p>
她会给她收拾出一个床,会给她留下食物,会叫她一声孩子。</p>
乐乐忘记了有亲人的感受,但曹婆婆给了她亲人的感受。</p>
所以哪怕仅仅几天的时间,她还是将曹婆婆给放在了心里最重要的位置上。</p>
如果她要走,也一定要带走曹婆婆, 不能让曹婆婆留在这个垃圾场,曹婆婆的身体状况很糟糕,继续留在这里只会病发身亡。</p>
乐乐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懂药理医学,只是在她脑子里,似乎总是会自动出现很多高深的医学常识。</p>
就好像是......她曾经很认真的看过,记过,存留在身体的本能反应。</p>
也正因如此,她在村子里的时候可以去采药,可以用药物控制自己脸上的伤口,才能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没有死在村子里。</p>
否则,按照曹大婶找来的蹩脚村医治疗 ,她早就死了。</p>
但,哪怕她的医术再怎么厉害,也无法做到将自己的右脚给治疗好。</p>
曹妮说的没错,她就是一个残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