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不归公安管(1 / 2)

宁俊美情绪激动,要跟杭卫方拼命。</p>

面对这“惊天大逆转”,杭卫兰的态度发生巨大变化,也跟着痛斥杭卫方,也同苏主任、苗海珠、陈洁一起劝慰宁俊美,随即逼着杭卫方认错,替杭卫方求情,竟打起圆场。</p>

这是“感情纠纷”引发的“家庭矛盾”,当和事佬总比劝离好。她虽然有那么点偏袒她弟弟,但这么做无可厚非。</p>

韩朝阳不认为她弟弟和弟媳妇的婚姻能维持下去,杭卫方太混蛋,这次被拆穿了,下次不知道又会搞出什么幺蛾子。而且宁俊美的态度非常坚决,她真是心灰意冷,一开口就是“不过了”,再问再劝就是“离婚”,甚至以为被害者身份报案,要求警务室主持公道,帮她把杭卫方转移藏匿的钱找回来。</p>

尽管这事不归公安管,但韩朝阳依然把杭卫方带到居委会一楼会议室,打开执法记录仪,按办案程序询问。</p>

苗海珠准备帮着做笔录的,结果被康所抢了个先。</p>

杭卫方可能不是很懂法,一下子见四五个民警,以为摊上多大事,加之编的瞎话刚才又被拆穿了,不敢再心存侥幸,还算比较配合,基本上能做到有问必答。</p>

来龙去脉并不复杂,询问完情况,做好笔录,让杭卫方签上字摁上手印,韩朝阳走出会议室站在院子打电话向梁队汇报。</p>

“他声称跟宁俊美是包办婚姻,夫妻之间没什么感情,说白了就是嫌宁俊美长得不好看又不会打扮。早在四年前,就跟阳观三队的妇女孟丽好上了。孟丽我有点印象,今年三十多岁,她丈夫是一个木工,这些年一直通过劳务输出在国外打工,三五年才回来一次。</p>

两个人都是婚内出轨,担心被人家发现,两个人的关系一直比较隐秘。宁俊美和孟丽的丈夫一直被蒙在鼓里,知道他俩一起鬼混的村民也不多。朝阳村拆迁之后,杭卫方不想再跟之前一样偷偷摸摸,丁松康叫他去一起去香港澳门旅游,让他眼前一亮……”</p>

韩朝阳回头看看这么晚了还没回去的顾爷爷,接着道:“为了显得更逼真,他请在厂里关系处得比较好的同事乔军帮忙,乔军找到以前一起在洗浴城打工的几个狐朋狗友,扮演讨债公司的人跑到他大姐杭卫兰家闹事,并不断拨打他、他老婆甚至他大姐的电话追讨。”</p>

就知道这个“案子”有蹊跷,没想到居然是一起自导自演的闹剧。</p>

梁东升点上支烟,握着手机问:“情况都搞清楚了,接下来打算怎么处理?”</p>

韩朝阳被问得哭笑不得,暗想我又不是办案民警,我这是在向你汇报,怎么处理我哪儿知道!</p>

但又不能质疑梁队的这个问题,只能苦着脸说:“梁队,这事比较麻烦,他虽然找了几个人去他大姐家闹过事,但治安处罚法里有明确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连寻衅滋事都够不上,更不用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p>

梁东升不是无缘无故问这些的,而是觉得小伙子已经独当一面了,不能总跟以前一样不会办案,又冷不丁说:“可他妻子已经报了案,就算不符合立案条件,就算是群众求助也要给人家一个说法。”</p>

“宁俊美的要求我们更做不到,我们是公安,不是法院,虽然知道钱存在哪个银行,甚至知道银行卡在哪儿,也无权帮她把钱取出来,更无权把钱取出来交给她。”</p>

韩朝阳想了想,强调道:“而且《婚姻法》好像也有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共同财产不构成犯罪,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p>

梁东升不动声色说:“既然不构成犯罪,不符合立案条件,这事我们办案队一样管不了。”</p>

“梁队,对不起,这事怪我,没搞清楚情况就上报,给您添乱了。我先批评教育,再试着调解,如果两口子都不接受调解,就打发他们去法院。”</p>

“也只能这样了,你先忙,有什么需要可以给我打电话。”</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