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打死我的狗,还让我赔钱?(2 / 2)

王瑞鑫抬了抬眼皮。</p>

他表示,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人不能够拽。</p>

人家又没犯法,嚣张一点怎么了?</p>

林北淡漠道:“不光是我不需要给你赔钱,反而你还得给我赔钱!”</p>

“你不会以为,你的狗吓到了我,还差点咬到我,你这个狗主人没责任吧?”</p>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p>

林北的表情神态,极尽嘲讽之能事。</p>

“我现在郑重向你提出精神损害索赔。”</p>

“因你遛狗不牵绳,导致你的狗乱跑,对我造成严重惊吓,我要求你赔偿精神损失费,一块钱。”</p>

林北这一番话可不是信口胡说,而是有法律依据的。</p>

《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就有相关规定,当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身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p>

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精神损失费”。</p>

不过呢,这个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指标,也没有明确的参考标准。</p>

而且精神损害也不像人身损害那样,可以切实看到,或者用仪器检测到。</p>

因此,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难以确定,且这个主张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p>

尤其像林北这样,并未受到实质性的人身伤害,仅有所谓的“惊吓”,想要索赔,更是难上加难。</p>

不过无所吊谓。</p>

林北此举,本身也不是图钱。</p>

就是要恶心罗燕妮。</p>

而他的这番话,显然也是达到效果了。</p>

罗燕妮当场气得近乎要炸掉。</p>

打死我的狗,还让我赔钱?</p>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p>

太欺负人了,简直太欺负人了!</p>

罗燕妮浑身颤抖,深吸一口气,彻底绷不住了,冲着林北便开始喷粪:</p>

“我赔你X个XX!你XX!X你XX的!”</p>

林北也不生气。</p>

现在破防的又不是他,他生什么气?</p>

罗燕妮骂得越狠,叫得越凶,说明她破防破得越彻底。</p>

林北笑眯眯地看向王瑞鑫。</p>

往罗燕妮那边甩了甩大拇指。</p>

轻声吐出两个字:</p>

“急了。”</p>

王瑞鑫:……</p>

你给人宠物狗打死,还问人赔钱,她能不急么。</p>

只能说,你是懂杀人诛心的……哦不,是“杀狗诛心”。</p>

不过,</p>

心里莫名有点爽是怎么回事?</p>

小徐憋着笑偷偷给林北竖了个大拇指。</p>

牛批嗷铁汁。</p>

周围众人更是惊了个呆。</p>

这年轻人,卧槽!</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