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战士们都用上了,她们再用。</p>
叶舒因为要看书,所以手上也长了冻疮,不过她发现之后,就赶紧每天用热水泡手泡脚,虽然效果不比之前在大海里立竿见影,但至少,冻疮不再有扩大的趋势。</p>
这天,叶舒正在屋里看书,庄晶晶给她拿来了一双线织的手套,还是可以露出半截手指的那种。</p>
她道:“这半截的手套正好可以给你抓笔翻书,你戴着试试看合不合适。”</p>
叶舒惊喜:“你居然还会织手套呢!”</p>
她之前跟着金嫂子学会了织毛衣,可也就会织最简单的那种。</p>
果然,人类的技能并不相通啊!</p>
她也没跟她客气,试戴上就没脱下来了,夸道:“庄姐你的手艺可真好!你这手套对我简直就是及时雨啊!”</p>
看她喜欢,庄晶晶也高兴。</p>
看见叶舒要给她钱和票,她赶紧摆手拒绝:</p>
“这我哪儿能要你的,你帮我带一带丫丫,按照老一辈的礼数,我还得给你束脩呢!你这样可是臊我呢!”</p>
于是叶舒就收起了钱票,厚着脸皮:“那行,谢谢庄姐了!”</p>
金嫂子从外面进来,看见她俩就叹道:“你们又在一处嘀嘀咕咕,看来是把我排挤在外了!果然,你们有闺女儿的才是同道中人呢!”</p>
没有闺女儿,是金嫂子的心病,有事没事都得念叨念叨。</p>
庄晶晶笑:“那你挑一个,给你当干闺女儿 ?”</p>
金嫂子笑着拒绝:“那不行!你们两家三个闺女儿我都定了,三个媳妇儿!正正好!”</p>
这玩笑都说腻了,三个人都笑。</p>
叶舒就问:“是有什么事吗?”</p>
金嫂子一拍手,想起来了:</p>
“外面来了几个老乡,问咱们这儿有没有医生,说要看病,我想着叶舒之前不是说要办一个医务室么,就没让他们走。”</p>
叶舒就穿上军大衣,戴上帽子和围巾,朝外走:“人在哪儿呢?知道是什么病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