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项目动工(1 / 2)

香江水务局局长莫锦收到总督柏立基爵士命令他前往白云城代表香江政府跟岭南省签订供水协议的通知后,立马安排人联系了岭南省政府,再得到岭南省政府的回复后,莫锦立马带着水务局的工作人员动身前往白云城。</p>

莫锦到达白云城后,在经过与岭南省水利电力厅厅长刘召伦的会谈后,双方签订了“东江-香江供水”协议。协议约定: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双方完成各自区域内鹏城水库向香江供水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完成后,岭南省保证鹏城水库每年可以向香江提供2270万立方米(50亿加仑)淡水,售价为每1,000加仑1.06港元(每100立方米23.29元港币)。</p>

同时,岭南省要启动“东江——鹏城供水工程”建设,确保两年之内鹏城水库有能力每年向香江提供1亿立方米(219.97亿加仑)淡水的能力。鹏城水库具备每年向香江提供1亿立方米(219.97亿加仑)淡水的能力后,香江每年向岭南省采购淡水量不低于1亿立方米(219.97亿加仑)。双方每年根据上一年的淡水供应量来协商当年的淡水供应量,若后期鹏城水库满足不了香江供水需要,岭南省政府需负责承担“东江——鹏城供水工程”扩建费用,确保香江由充足的淡水供应。</p>

这份协议除了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外,还对一些细节问题做出了明确约定。其中一项重要条款是,香江约翰牛政府将积极协助岭南省政府在香江银行界争取信贷支持,确保足够的资金用于&#34;东江——鹏城供水工程&#34;的建设。这一举措旨在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并为其提供坚实的资金后盾。</p>

此外,在&#34;东江——鹏城供水工程&#34;的建设期内,如果香江约翰牛政府支付给岭南省政府的水费不足以覆盖当年工程借款的利息,那么香江约翰牛政府需要临时补齐差额。一旦&#34;东江——鹏城供水工程&#34;完工后,这笔费用将从未来的水费中扣除。香江约翰牛政府替岭南省政府垫付的利息,算是对岭南省政府的借款,岭南省将按照当年香江银行界的贷款利率向香江约翰牛政府支付利息。通过这种方式,双方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情况,共同推动&#34;东江——鹏城供水工程&#34;的顺利实施。</p>

协议签订后,岭南省政府随即向政务院汇报了协议签订内容,Z首相当即批示启动“岭南省东江——鹏城供水工程”建设,岭南省水利电力厅厅长刘召伦受岭南省政府委托全权负责“岭南省东江——鹏城供水工程”建设。刘召伦委派设计人员前往东江沿岸进行勘测,经过设计人员认真勘测,拟定了3个从东江引水到鹏城水库的方案,通过多方比对,最后确定将东江水沿石马河分级提水倒流至鹏城水库的方案为最佳方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