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墨和棕熊用工兵铲开始清理四周的灌木,然后也铺好一块防水垫子,从背包里拿出采药工具,主要是一套骨器。
“棕熊,向外面通报一声,持续报个平安。”
李墨吩咐完就趴在垫子上开始清理人参四周的土。这里的土比较松,加上年份越久的人参,根须越是茂密越长,所以在清理的时候特别小心谨慎。
在外面等待的人陆续接收到“一切平安”的消息,也就放下心来。
大概花了五十多分钟,一直完整的野生人参挖了出来。
人参的主根叫参体,呈圆柱形或纺锤形,顶端有横生皱纹的部位,称为芦头。上有凹陷的茎痕,习惯称之为芦碗,一年生一个。须根上有细小的突起,称为珍珠点。
眼前这个刚采挖出来的芦头长,芦碗密。参体与根茎等长,人形,横体,较短。主根上的横纹细密清楚,颜色较深呈现褐黄色,皮细而韧,珍珠疙瘩多且明显易见。
“不知道具体有多少年,等回去后让吴老鉴定下,个头不小,鲜重估计也要百克了。”
这次没有白来,虽然是冒着巨大的危险,好在准备也充分,目前一切顺利。李墨依照棒子叔的做法,取了些土和苔藓,然后将野生人参放在上面,还撒了着水。
“棕熊,派人将这支人参先送出去,棒子叔处理这个有经验,别在我们手里有什么损伤。”
“是,老板。”
很快一个安保将这支人参送到了谷外。
棒子叔一听李墨这么快就挖到一支野生人参,连忙打开背篓,眼珠一动不动的盯着它。
“棒子叔,这支野生人参品质怎样?”有人好奇的问道。
“粗略看了下,至少也要有两百多年。这支野生人参皮色深,块头大,今年要是来个人展览会,绝对当之无愧的参王。”
棒子叔挖了一辈子的野参,最好的一次也就挖到了四十年生长期的人参,可这支是两百多年的野参,带出去肯定要引起轰动,价值不菲。
“现在太阳烈,我先好好处理下,免得脱水。”
阎王山上。
“老板,我们找遍了附近背阴处,没有发现第二支野参,正准备继续往山腰高处找找。”
“这种事情可遇不可求。”李墨边走边说道,“我们注意力只放在野参身上,其实在长白山脉中药材资源非常丰富,这座山可能有百年没有人来采过药,我们也不认识其他的药材,说不定脚下踩到的这些植物就可能是名贵药材呢。”
啊,棕熊下意识的看看脚下。
“别那么紧张,我只是说可能。对了,召集其他人,我们一起行动。”
棕熊连忙通过对讲机联系,很快其他五人汇聚过来。
“老板,我检测过这里的空气,瘴气基本消失,不过出于安全,我们还是等到了半山腰后再脱掉防毒面具。”
“那走吧。”
一群人一直登到半山腰,终于有阳光透过四周山峰之间的缝隙照射进去。这里的瘴气已经完全消失,站在半山腰朝下看去,仿佛那些灰色的瘴气就像云雾一样在脚下流动。
众人拿掉防毒面罩,又脱掉身上的防水透明护衣,大汗淋漓终于舒服多了。棕熊拿出一瓶水和一小瓶防中暑的藿香正气水递给李墨,这个时候出汗太多,不预防一下说不定还真会中暑晕倒。
有两个安保开始用消毒水对着脱下来的衣服喷洒着,然后又用药粉在身上涂了一些。
在阴凉处,几人休息了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