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愤怒的群众走上抗议,说:‘如果这样的交易都能够被允许,那人还是人吗?人跟畜生有什么区别!’</p>
所以就通过了‘组织售卖人体器官’的这类立法。”</p>
顿了顿,戴着眼镜的男人神情严肃又认真地看向镜头说:“所以再次提醒各位,重要的身体法益是不能随意处分的。</p>
因为,如果重要的身体法益,可以随意处分的话,那种这种‘自由’会导致你彻底的丧失自由。</p>
当然这里面有一个巨大的矛盾,就是——中国的器官移植,它是严重的供不应求。</p>
因为每年有大量的人等待着器官移植,但是提供器官的人是很少的。</p>
所以,这就会有一个巨大的黑市,一个巨大的黑市。</p>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有很多人开始主张——可能我们的死亡标准应该从心脏停止跳动,变成脑死亡说。</p>
当然,这只是一个倡议啊。</p>
因为如果变成脑死亡说的意思,它的一个重要的功利价值在于——如果心脏停止跳动,那人体大部分的器官都会衰竭了,是不能用的。</p>
但如果脑死亡的话,那心脏还在跳。</p>
那大家想想,这个器官可以用来干嘛?</p>
是可以继续用的,是不是。</p>
但是很多时候,法律也不能太过于功利性的考量,它还要考虑到社会伦理的实际需要。</p>
比如,各位同学再想一想:如果你的家人心脏还在继续跳动啊,呼吸也还有,结果医生说他已经死了,你能接受吗?”</p>
男人看向前面,顿了下,边说边摇了摇头:“这种情况,可能一般人是很难接受的啊,可能是很难接受的。”</p>
还又重复强调了一遍。</p>
最后他总结道:“所以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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