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隐约懂了,同时有些出乎意料。
在封建时代,别说取血做药引,沾人血馒头都是有的,没想到萧惟璟不信这个邪。
他是真的不相信,还是彻底放弃白莲花?
沈宁不理解,但对她来说并非坏事。
晚上干锅焖鸡,精致的砂锅加在炭炉上,滋滋冒着热气,鲜香扑鼻。
“来,托王爷的福,我们今天吃鸡了。”
沈宁将鸡腿夹给他,眉开眼笑道:“就是可惜鸡血没了,要不然淋上去会更香。”
萧惟璟,“……”内涵谁呢?
鸡腿扔给初九,将砂煲里鸡爪夹到碗里。
他以前从不吃鸡爪,没肉还费嘴,但是沈宁手艺不错,鸡爪鸡翅到她手里很美味,他抢过两回上瘾了。
论吃的,果然她比较懂。
筷子落空的沈宁,“……”香蕉你个芭拉!
拼手速,她绝对不是对手。
萧惟璟见她鼓鼓的,筷子转向剩下的那只爪子给她,心情甚好道:“以后天天吃。”
没错,贺启轩改口了。
想要保住林婉月的命,前五天每天要一碗血,等病情稳定下才改为七天一次。
幸好陶然院人多,否则吃鸡都要吃吐。
王爷爱干净,竹青不敢多养,压根供不上。
谁知第二天起来,多了满满一大笼鸡,是十一自掏腰包买的。
他出钱的,以后竹青想吃就吃。
四目相对,竹青不争气红脸,扭捏低下头。
贺启轩每天傍晚准时来,竹青红着眼珠子将盛满鲜血的碗递过去,那眼神恨不得杀了他,气得浑身瑟瑟发抖。
喝完第三碗血,林婉月终于醒过来,“真是王妃的血?”
她的病好了不少,贺启轩喜出望外,“王爷答应的,我亲自去拿。”接到时还是温热的,入药最有效。
林婉月不敢置信,“王爷如何会答应?”
“要不是沈宁使坏,你的孩子也不会流掉。”贺启轩安慰道:“到底是王爷的骨肉,他心里对你的有内疚,取沈宁的血给你治病,不过是补偿而已。”
至今,他还被蒙在鼓里,对林婉月怀的是萧惟璟的种深信不疑。
林婉月五味杂陈,但同时庆幸将那本医书送给贺启轩。
前世他也是这样帮她的,最终让沈宁身体亏空,在痛苦跟绝望中而死。
可今世的沈宁是冒牌货,绝对不容易对付,而且她跟王爷的关系破裂,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她不禁后悔万分,不该觉得沈宁是能轻易对付的蠢货,她该按部就班,等王爷彻底厌恶再动手也不迟。
没想到,反倒将王爷推向沈宁。
如今她只能重新盘算,不能再挟恩图报,先跟王爷保持距离,再伺机找到机会拉近关系。
活过一世,林婉月深知萧惟璟如何步步惊心,最终问鼎至尊宝座的,其中的波折跟血腥可谓跌宕起伏。
她可以蛰伏起来,等到他遇到危险时出手相助,帮他从容度过困难,到时王爷必会对她刮目相看。
事到如今,她才幡然醒悟,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哪个男人不想登上权力巅峰,她不该阻止他夺嫡,而是要想办法助他一臂之力。
只要能规避他的暴毙,他就能成为天下的主宰,而她亦会成为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
其实也很简单,只要把那个人杀了,王爷就不会重蹈悲剧。
王爷愿意割沈宁的血,说明心里还是有她的,只不过她之前确实错得离谱,才让王爷彻底寒了心。
如今她想通了,不争才是争。
杀沈宁不急,先让她割血坏了身体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