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
主编室内,李华正坐在沙发上,等待着,右手边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男人正一言不发,盯着电脑屏幕。
无声状况已经持续了十几分钟,李华一点都不着急,反而安下心来。
他是为了《鬼吹灯》帮着秦小宝来谈判来着。
作为多年的编辑,这本书潜力如何,心里一清二楚,说的好听,是帮小宝,何尝不是为了自己为了奇点呢。
和《仙之逆》相比,这本书篇幅更少,甚至看不见同类作品,算是开山之作,从版权改编来说,更简单,也更受欢迎。
前者要想走版权,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况且,仙侠的投资,可比一般的作品多的多。
如果主编不认可,也不会专心致志地在那看了这么久,所以他才不着急。
作为编辑,李华觉得这段时间运气有些爆表,遇上了不拆家的哈士奇这位作者,要是那天拒绝了同事审稿的请求...
不敢想象!
不过到现在,对方还不知道,以为说这个新作者是捞出来的,其他几个同事也很羡慕,大家都能看见后台的数据,直说他捡到宝了,年终奖可以期待。
李华是为了钱么?
当然,有一部分原因,算着算着,《仙之逆》大概的上架时间是在2月一号,如果万订以上,确实能拿一笔奖金来着。
最主要,还是一种感觉,亲手扶持着一位大神,甚至白金作家崛起,那成就感,别提了。
在哈士奇大大身上,他看见了成神的潜质。
又过了一会,主编梧桐抬起头,捏了捏有些发酸的眼睛:“文很不错,是和那个《仙之逆》同一个作者?”
“对,但不影响进程,《鬼吹灯》是已经差不多写完的书。”
“作者的意思是?”
“就是看咱们能不能授权,给出广播的版权...”李华转达了秦小宝的意思。
“为了朋友给书的版权,看来关系不一般啊。”主编喝了口茶水:“你是想放对吧。”
“嗯,这本书潜力无限,如果咱们现在放弃,肯定会有别的平台跟进,再说了,只是一个广播的版权,收不了多少钱,反而可以作为宣传渠道,真要被别人拿走,后悔都来不及。”
“分析的很完善,不过这事我也坐不了主。”主编这么说,是认可了书的质量。
李华说的都没错,作为奇点,其实做的是无本买卖,不论从书的版权,还是与电台的合作,他都是受益方。
但是,大公司有大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可能去改变。
要是被爆出去,以后其他作者都找上门,有类似的要求,麻烦事就多了,还容易扯皮。
不过,这件事解决的很快,两天后就有了消息。
很简单,在秦小宝将作品送到电台审核后,奇点,电台负责人,以及小宝的代言人李华三人开了会议。
《鬼吹灯》首发还是在奇点,然后以一块钱的价格,象征性地卖给电台有声版权,当然,条件也是有的。
有声版权不是你家独有,另外,只提供给专属主持人使用,对此,电台没有任何意见,得到小说版权本来就是意外之喜。
真要算,三方面就没人吃亏的,拿出各自的资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