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等着这个远离李泽成视线的机会,李泽民,哦,是总督大人,也是李氏的当代族长,已经给他许过愿了,将来家族成立私军凤山军团之时,他就会是其中一个师团的师团长,也许还会弄个伯爵当当。
族长大人可是人家摄政王眼前的红人,哪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李泽成能想比的,他也知道李泽成就是仗着他们那一支血脉有一个泽天宗的长老撑腰,如何比的了李泽民。
所以李泽民放下架子,亲自和他接触之后,他几乎是没有任何犹豫的就投靠了李泽民,良禽择木而栖嘛,找靠山谁不想找个硬的啊。
他这个团,虽然只是第三团,不是战斗力最强的那个,可是也正因为如此,之前的几次战斗,他的团损失最小,因为啃硬骨头的活都由李泽成自己的第一团承包了。
李顺深信一个道理,手中有兵,才能左右逢源,所以如果有机会保存实力,他一定会全力以赴。
就像这次剿匪行动,李泽成是看不上这点鸡肋,他才舍不得让自己的嫡系去干这样没啥好处的差事,不说那五百敌人,就这清溪镇都是穷乡僻壤,没有油水的地方,啃骨头喝汤的事就让李顺这样的旁系去吧。
李顺好歹也是将门出身,从小也是在神国正规军事学校学习毕业的,基本的常识还是有的,他不但从凤山城找了两个熟悉清溪镇的向导,还远远的派出了自己的斥候小队,不可谓不谨慎了。
“离清溪镇还有多远了?”他问向身边的参谋,做为神国的正规军,团长一级就已经可以配备参谋军官,来帮助他处理军务了。
“报告团长,还有不足五十里了,不用两个小时就能赶到了。”年轻的参谋大声回答。
李顺对于充满朝气的年轻人还是很欣赏的,这样会让他自己都受到感染,觉得年轻一些,“命令各营再放慢一点马速,不必着急,省的敌人以逸待劳,打我们一个措手不及,当然,前提是他们有胆量主动出击。”
“是,命令各营减速前进,我这就去传达新的命令。”参谋答应的很干脆,在马上敬了一个军礼,就向前赶去,他们是三个营纵向排列行军的,他们所在的是第三营,在队伍的最后。
李顺对于黑暗的半年十分的不喜,特别是在这样的日子里面还要行军打仗,尤其让他不喜,他觉得这样的日子最适合就是搂着婆姨躺在床上制造新生命才是正经,打哪门子的仗。
就在李顺胡思乱想的功夫,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明显与身边的缓缓而行的大队人马声音不同,很快,一点亮光从黑暗中出现,直奔李顺而来。
到得近前,却是一个打着火把的斥候,跑得很急,气喘吁吁,“报告团长,有最新军情禀告。”
“近前来汇报!”李顺向他招招手,他认得来人,正是他派出去的斥候小队的队长,对于这样精干的士兵,他都能够记住长相,叫出名字,以示自己与官兵融合一团。
“报告团长,我们斥候小队一直摸到清溪镇外围才与叛军的哨兵遭遇,敌人的大队人马已经离开清溪镇向我们这里主动出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