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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与墨的做法,一般人难以理解。
留个商业间谍在身边,等于安了一颗定时炸弹。
一方面,她对黄大春的建议有所保留,另一方面,多认识一些商业间谍,对自己有益处,经商不是闭门造车,她要的是沈金凤的人脉关系。
“叶总,她——”
“你们先出去吧,我单独跟她聊聊。”
老板的话就是圣旨,除了遵从还能做什么呢,李博楠和小雅都很恼火,却也只得离开。
办公室的门关上之后,叶与墨当沈金凤是朋友式的打开了话匣子:“沈小姐,喝点什么?”
沈金凤不解其意:“叶总,您知道我是做什么的,还要用我,我可是个丧门星,我待过的公司,均已破产。”
“呵,那我不怕,我敢这样做,就有这样做的底气。”
她拿了一瓶洋酒,搁在沈金凤手边,并没有给她倒上:“沈助理,你做商业间谍,是你的专业,我很尊重你的职业,你对我做过不好的事,这我已经释怀了。你做商业间谍,总不是一个人吧,我相信你背后有一个团队。”
“我一直都是一个人。”
可能么,虚假的履历、每次跳槽对自己的洗白,那可不是你一个人能办到的。
这需要复杂的运作,比如身份证件的伪造,污点的洗刷,还有某些人能为她证明,如无团队运作,那她就是神仙了。
好比电影里的那些杀手,哪个职业杀手背后没有团队运营呢。
此外,偷盗的机密文件,怎么传输出去,如何联系买家,这都需要有人运作。
“你在我公司,一个月是两万多块,你卖掉的那个搬迁的消息,赚了多少钱?”
她不开口了,这种事,是行业机密,背后的人更是无可奉告,不然的话,她就永远被圈子除名。
“你不愿意替我做事?”
沈金凤考虑片刻,微笑着:“我是间谍,你敢用?”
“你敢,我就敢。”
二人注视着对方,两个女人的比拼,看谁先松口。
叶与墨的眼神里,错综复杂,像是满意、像是不满意,给人带来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半分钟后,沈金凤转移了眼神:“我看还是算了,我做了对不起公司的事,我还是走吧。”
她有自知之明,留下来也会被人诟病,时刻被人监视,留还不如去。
叶与墨打开酒瓶,倒了一杯:“这算是最后一杯送行酒,喝了它,我让财务把工资都结算给你。”
沈金凤突然间犹豫起来。
“怎么,怕我下毒么?我叶与墨还不至于为了一件已经解决的事去杀人。”
话已至此,她就喝了,叶与墨也象征性的喝了一口。
这酒的度数非常高,里面对了其他东西,酒量好的人,半杯下去也要醉,一杯之后,想走出这间办公室都难了。
沈金凤只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朝门口走的时候,已醉倒下去。
“博楠!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