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推开自家酒吧的大门,溜进了一片昏暗之中。从今早醒来到此时此刻,我这才算是第一次深吸了一口气,闻见了香烟味、啤酒味、辛辣的波旁酒味,还有扑鼻的爆米花香味。酒吧里只有一位客人,正孤零零地坐在远远的一侧。那是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名字叫苏,以前每周四她总与丈夫一起光顾酒吧。三个月前,她的丈夫去世了,苏便在每周四独自前来光顾,也不怎么跟人攀谈,只是伴着啤酒和拼字游戏坐上一会儿。
我的妹妹正在吧台后面干活,一头秀发挽到脑后用呆头呆脑的发夹别了起来。她正把啤酒杯一只接一只地放进热热的肥皂水里涮一涮,两条手臂泛着粉色的红晕。玛戈身材修长,面容长得有些特别,却并非没有吸引力。她算是个“第二眼美人”,五官要看上一会儿才会变得顺眼——宽宽的下巴、玲珑娇俏的鼻子、大大的黑眼睛。如果眼前是一部时代剧的话,剧中的男人一眼瞧见玛戈便会略略揭起他的浅顶软呢帽,同时吹上一声口哨,嘴里说着:“嘿,那边来了个妙人儿!”眼下是古灵精怪的娇娇女大行其道的年代,要是像玛戈一样长着一副20世纪30年代“神经喜剧片”里女主角的面孔,可不是处处都能吃得开。不过话说回来,凭着我和玛戈相处多年的经验,我知道男人们常围着我的妹妹团团转,这也在我身上撂下了一副身为哥哥的担子——既有几分得意,又有一丝警惕。
“甜椒肉片这玩意儿还买得到吗?”玛戈知道来的人是我,于是头也没抬地随口说道。跟平常看见她的反应一样,我顿时松了一口气:也许事情不算太妙,但好歹不会太糟糕。
“我的孪生妹妹玛戈”,这句话我说过许多次,结果它已经不再是一句实实在在的话,反而变成了一句令人安心的符咒:孪生妹玛戈。我们两人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的双胞胎还算得上既罕见又神奇,简直比得上独角兽和精灵,我和玛戈甚至有几分孪生兄妹之间的心灵感应。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有在玛戈身边才能彻头彻尾地做回自己。我不觉得有必要跟她解释我的举动,我不澄清、不怀疑、不担心。我不会把一切都告诉她——应该说是再也不会把一切都告诉她,但至今为止,我向她倾诉的事情比向谁倾诉的都多,只要能告诉她的我都告诉她。我们曾经背靠背地在母亲腹中待了九个月,相互关照着对方,后来这成了一辈子的习惯。说来倒是有几分古怪:玛戈是个女孩,而我虽然是个极其关注自我的人,却从未在乎过这一点,不过我能说什么呢?玛戈一直酷得很。
“甜椒肉片,跟午餐肉差不多的东西,对吧?我觉得还买得到。”
“我们应该买点儿甜椒肉片。”她一眼望见我,挑了挑眉毛,“这下倒是害得我有点儿兴趣了。”
压根儿不用我开口,玛戈便往一只咖啡杯里倒了些蓝带啤酒给我。那只杯子实在说不清是否干净,于是我紧盯着杯子脏兮兮的边缘端详,玛戈见势端起酒杯舔掉了杯边的污渍,只在杯上留下了一抹口水印。她把杯子端端正正地放在我的面前,“这样是不是好点儿了,王子殿下?”
玛戈一心一意地认为,父母把最好的一切都分给了我,我才是父母想要的那个宝贝男孩,是他们养得起的唯一一个孩子,而她则拽着我的脚踝偷偷地溜到了这个世界上,是个没人要的局外人(我的爸爸尤其不想要这个局外人)。她认为整个童年时代她都是自己在照顾自己,父母会把别人用过的二手货给她用,时不时忘了在她的许可条上签字,不肯在她身上花钱,还留下了许多憾事。我真不忍心承认:玛戈的说法也许有几分道理。
“是的,我那脏兮兮的奴仆。”
“王子殿下”说着挥了挥手。
我在啤酒旁边蜷起了身子,我得坐下来喝上一杯啤酒,要不然喝上三杯也行——我还没有从今早的一幕幕里回过神来呢。
“你怎么啦?”她问道,“你看上去简直坐立不安。”她向我弹了弹泡沫水,弹过来的水比泡沫还要多,这时空调突然启动,吹乱了我们的头发。玛戈与我老是待在酒吧里,其实打理酒吧花不了多少时间,不过这里已经成为我们两人童年时从未有过的俱乐部。去年某夜我们喝醉了酒,撬开了母亲地下室里的储物盒,当时还在世的母亲已经犹如风中残烛,我与玛戈需要安慰,于是我们找出了幼时的玩具和游戏,一边小口喝着罐装啤酒一边发出“哇”、“哦”的惊叹声,简直是在八月里过了一回圣诞节。母亲去世后,玛戈搬进了我家的老房子,我们把以前的玩具一件接一件地搬到了“酒吧”里:有一天,一个已然失去香味的“草莓娃娃”玩偶在酒吧的一条凳子上现了身(这是我送给玛戈的礼物);而在另一天,一辆缺了一只车轮的“埃尔卡米诺”小玩具车则突然出现在了墙角的一个架子上(这是玛戈给我的回礼)。
我们正在考虑组织一次“桌上游戏之夜”,可惜“酒吧”的客户大多数年纪颇大,对我们的“游戏人生”、“饥饿的河马”等桌上游戏实在找不出多少共鸣——再说我自己也不记得如何玩“游戏人生”了,在那款游戏中,丁点儿小的塑料汽车还得载上丁点儿小的塑料父母和塑料宝宝。
玛戈给我满上了啤酒,也给自己的杯子满上,她看上去有点儿睁不开眼睛。现在正值中午十二点钟,我想知道玛戈今天已经喝了几个小时。这十年来她一直过得不太顺:我那聪明伶俐又不肯服输的妹妹热衷于冒险,在20世纪90年代末便从大学里辍学搬到了曼哈顿。她赶上了最早一拨网络热潮,成了新贵中的一员,有两年堪称财源滚滚,后来却在2000年的互联网泡沫中一败涂地。当时玛戈仍然镇定自若,毕竟她才二十出头,离三十岁还远着呢,没什么大不了。卷土重来的玛戈拿了一个学位,随即加入了西装革履的投资银行业,成了一名中层人员,既担不了多少风光,也担不了多少过错,谁料到后来却在一眨眼间丢了饭碗——她正好遇上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玛戈从母亲的住所打电话给我,那时我才知道她已经离开纽约返回了家乡,当时她说“我罢手不干了”,我听完又是求又是哄地劝她回来,却听见玛戈在电话那头恼火地一声不吭。挂断电话以后,我忧心忡忡地造访了玛戈那所位于包厘街的公寓,在那里一眼瞧见了盖瑞——那是玛戈心爱的无花果树,却已经发黄枯死扔在了安全出口,我便心知玛戈再也不会回纽约了。
“酒吧”似乎让玛戈重新打起了精神,她打理了吧里的书籍,给顾客们倒上啤酒,时不时偷偷地从小费罐里顺手牵羊,但她干的活确实比我多。我们两个人从来没有谈起以前的生活,我们是姓邓恩的一家子,我们的前途成了泡影,但奇怪的是,我们对此心满意足。
“这么说,到底是怎么回事?”玛戈用一贯的开场方式讲话。
“嗯。”
“嗯什么?情况挺糟?你看上去简直一团糟。”
我耸了耸肩表示赞同,她审视着我。
“艾米?”她问道。这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我又耸了耸肩再次表示赞同,露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
玛戈被逗乐了,她用双肘撑在吧台上,双手托住下巴,蹲下身子打算对我的婚姻来一番精辟的剖析。玛戈一个人就担当了整个专家团的职责,她问:“她怎么啦?”
“倒霉日子,只不过是倒霉的一天而已。”
“别为她的事烦心。”玛戈点燃了一支香烟——她每天会不多不少抽上一支烟,“女人全都神经兮兮。”玛戈不把自己算在“女人”这一类里,她把“女人”当作一个嘲弄的词。
我把玛戈吐出的烟雾吹回它的主人处,“今天是我们结婚周年纪念日,五周年。”
“哇。”妹妹向后歪了歪头。她曾经在我们的婚礼上做过伴娘,通身穿着紫衣,艾米的母亲还把她称作“那位美艳动人、一头乌发、紫裙摇曳的夫人”,不过玛戈可记不住什么纪念日,“哎呀,见鬼,时间过得真快。”她又朝我吹了一口烟,这懒洋洋的一招弄不好会让我得上癌症,“她又要玩那个,呃,你们把那种游戏叫作什么,不叫‘寻物游戏’……”
“叫寻宝游戏。”我说道。
我的妻子爱玩游戏,主要是些斗智游戏,但也有需要真人上阵的消遣游戏。每逢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她总会弄出一个精心制作的寻宝游戏,游戏里的每条提示都指向了下一个藏身之处,直到我一步一步地接近终点,一举找到我的纪念日礼物——谁让艾米的父亲每逢结婚纪念日便会为她的妈妈玩一套寻宝游戏呢。你们别以为我没看懂一男一女在这两个家庭中各自扮演的角色,别以为我没有体会到其中的意味,但我并非在艾米的家中长大,我自有另一个家庭,在我的记忆中,父亲送给母亲的最后一件礼物是一只熨斗,它摆在厨房的台面上,光秃秃的没有包装纸。
“我们要不要赌一赌她今年对你会有多恼火?”玛戈一边问一边从啤酒杯后露出一抹微笑。
艾米的寻宝游戏有一个麻烦之处:我从来都摸不透那些提示。第一个结婚周年纪念日的时候我们还住在纽约,结果我从七条提示中悟出了两条,这成了我在周年纪念日寻宝游戏中的最佳战绩,当时打头的一条提示是:
该处门脸狭窄,
但去年秋日某个周二,你我在此地那一吻是何等浓情深爱。
你曾经在孩提时代参加过拼字比赛吗?在听见单词之后,你会搜肠刮肚想看看自己是否能够拼出那个字来,那时你的脑海中一片茫然,感到无比恐慌又空空落落——这便是我在寻宝游戏中的感受。
“那是一家爱尔兰酒吧,不过在一个爱尔兰气质不太重的地方。”艾米说。
我一边咬着嘴唇端起肩膀一边审视着起居室,仿佛答案会凭空冒出来,她又等了好一会儿。
“当时我们在雨中迷了路嘛。”她的声音听上去有几分恳求,但只怕马上就要恼火起来了。
我耸了耸肩。
“是‘麦克曼’酒吧呀,尼克。记得吗,当时我们在唐人街找那家点心餐馆,却遇上一场雨迷了路,餐馆本该在孔子雕像旁边,结果那地方有两座孔子雕像,我们浑身都淋得精湿,就随便找了一家爱尔兰酒吧咕嘟咕嘟喝了些威士忌,你一把搂着我吻我,那个吻……”
“没错!你应该把孔子加进提示嘛,那样我就猜得到了。”
“孔子雕像不是问题的关键,酒吧才是关键,在酒吧共度的那一刻才是关键,我觉得那一刻挺特别的。”她把最后几个字说得十分娇憨,我一度为这种口吻着迷。
“是挺特别。”我把她拉进怀中吻了吻,“我要在‘麦克曼’酒吧再度上演那一吻当作周年纪念日的特别节目,我们再去故地重游一次吧。”
“麦克曼”酒吧的酒保是个长着胡须的家伙,他一看到我们进门就咧嘴露出了笑容,为我们两人倒上了威士忌,又把下一条提示送了过来。
当我心中凄凄惨惨,
只有一个地方能让我重展笑颜。
结果那个地方是中央公园里的“爱丽丝梦游仙境”雕像,艾米曾经告诉过我(她告诉过我,她敢肯定自己告诉过我许多次):在孩提时代,那座雕像曾经让她重展笑颜。我压根儿不记得我们谈过这些话题,这一句可不是假话,我确实想不起来其中的只言片语。我有点儿注意力缺失的毛病,我的妻子又有点儿让人眼花缭乱——在这里我用的是“眼花缭乱”的本意,也就是说她让我无法看个分明,尤其当她处在明亮的光线之下。在她身旁听她说话就已经足够,她究竟说些什么并不十分重要。当然,我理应留心她的话,但事实并非如此。
等到忙完一天开始交换礼物的时候(我们的第一个结婚纪念日按传统互送了纸质礼品),艾米已经不再答理我了。
“我爱你,艾米,你知道我爱你。”我边说边紧跟着艾米从一个又一个游客中间穿进穿出,这些游客一个个张着嘴待在人行道上,对我们两个人浑然不觉。艾米从中央公园的人群中闪身而过,游鱼一般绕过了眼神凌厉的慢跑者、细腿伶仃的溜冰者、跪在地上的父母、像醉鬼一样乱窜的学步孩童,一直跑在我的前方,抿着嘴急匆匆地向前奔。我千方百计想要追上她,抓住她的胳膊,最后她终于停下了脚步。我拼命澄清自己,她却摆出了一副冰块脸,那神情仿佛一根冷冰冰的手指一般摁熄了我的怒火。“艾米,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必须把你做过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记得分毫不差,借此来证明我对你的爱,这并不意味着我不爱我们两人在一起的生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