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因为我听见有人说, 穿衬衫很有气质!(2 / 2)

她进去以后,又在博古架上抹了一把。

“房间里积灰部扫到一起,肯定能做一个大花瓶。”

宋毅刚想用手绢替她擦干净手指,手里手绢就被抽走,去擦花瓶了。

“这布还挺软,又没有刺,用来擦瓷器最好。”她忍不了好物蒙尘了。

宋毅见她开始打扫,转身也去洗漱间了。

再回来的时候,提着一桶水,两只手都湿透了,手上还拿着一块干净的抹布。

“阿棠,你帮我把袖子解开,我手湿了。”宋毅皱着眉头看着两只手腕。

白衬衫手腕的地方,也沾湿了一些。

她没好气的把十根手指头伸出来:“我手指头上都是灰,还不如你手干净呢?”

宋毅双手伸到她跟前:“我衬衫是真丝的,不能沾水,你手上都是灰,没有水。”

她扫了一眼宋毅的衣裳,还真是丝的。

“你一个大男人,穿那么矫情干嘛?”她把手指头随手在手绢上擦了下,手指灵活的,几下就把扣子解开了。

宋毅:“卷上去一点,里面有袖箍,可以系上。”

她心说,要不是看在你做了那么多事情的份上,我早就揍你了。

“你上学的时候不是都不穿白衬衫的吗?怎么现在天天穿白衬衫?”

宋毅低头看着不耐烦找袖箍的人,喉结动了动。

“因为我听见有人说,穿衬衫很有气质。”

方宗棠气笑了一声:“光有气质,穿着难受有什么用,穿衣服就是为了摆着给人看的吗?”

宋毅眼睛动了下,反问回去:“难道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