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的居民大部分破布麻衣,补丁全身。
但洗的却很干净,表明他们平时有时间整理自己,只是穷人贫民,而并非难民。
是的,虎城的白姓其实就跟南城一样,也就是勉强活着的程度。
有活干的人为温饱奔波,没活干的人则乞讨,或是饿死。
属于乱世下大多偏远地区的环境常态。
——
见白一盯着窗外看个不停,虎王有些不好意思:
“别看了老弟,就一鸟不生蛋的地方,没啥好看的。”
“也不能这么说,比白城早期要好。”
“额,白城以前也这样吗?不能吧,那地方可是世外桃源。”
“以前的白城比这差远了,就跟猪城差不多。”
“这,要真是如此,那你也是够离谱的……”
老实说,虎王是不太相信的,他认为白城能被称之位世外桃源,最起码底子应该是不错的,所以才能很快扶起来。
虽说不信,却也不再多言,只是道:
“老弟你真打算扶猪城吗?”
“能扶就扶吧,好在就5000人,花不了多少钱。”
“要彻底扶起,估摸着大概得多少钱?”
“按照标准流程,5万金吧。”
“5万?”虎王倒吸一口凉气,这可不是个小数目。
但白一不以为然:
“以前花的更多,不过现在不会了,毕竟有了丰富的经验,可以在很多没必要的地方节约成本。
已经有了标准流程。”
“5000人五万金,那平均下来一个人就是10金,10金币,这都够买好多个奴隶了,你这……值得吗?”
“若是从生意角度,那肯定是不值得,但问题是我是传教士,目的是名声而非赚钱,也就不存在什么值不值得了。
只能说角度不同吧。”
“虽然不理解你为啥这么在乎名声,但你应该有你自己的理由。”
“呵呵,算是吧,好名声好过坏名声,也许将来落了难,也有人帮忙拉一把不是?
说白了,只是想给自己的后半生留条好路罢了。”
“倒也是。”
——
虎城的城主府没什么好说的,如蓝火家一样破旧。
城主府就一个佣人,是个六十多岁的白虎老头,是虎王的管家,也是这虎城的副城主。
很小的时候就跟着虎王,算是老臣。
虎王称其为白叔。
平时的工作就是算算账,然后管理一下城中的各种琐事。
毕竟虎王很讨厌管理,所以城里的大部分事情都由白叔管理。
——
在双方简单交流介绍了一下,一行人便直奔饭桌。
由于虎王家是那种典型的男尊女卑家庭。
所以吃饭的时候,家里的女人和小孩是不让上桌的。
因此能上桌吃饭的就五人。
白一多尔,虎王和白叔。
以及一直坐在白一肩膀上贴贴的猫又露亚。
——
饭局上的内容也就那样,聊天南海北,推杯换盏。
菜还算丰盛,鸡鸭鱼都有,明显是早有准备,出了不少钱,可见对这场饭局的重视。
——
白一以身体不好为由没有喝酒。
所以这边的酒基本全被多尔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