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兵源的稳定,大夏朝便创建卫所军制。自京师至地方,皆立卫所。于是,世兵制的军士也部编入卫所,任务有:守卫地方、屯田生产。
守卫地方城池之兵称守军,屯田生产之兵称屯军。屯军在屯田上生产收获的粮食,既供给自己又供给守军。
不过,时间一久,便会面临一个问题:军户逃亡或家死没人了。
从大夏朝中期起,逃亡士兵越来越多,世兵制已不再适合实施了。征兵制成为补充兵员的主要手段。
征兵制:大夏朝廷中期颁布的律法,规定按县大小分配征兵人数。
到了卫光这一朝,律法规定:大县征集1000人,中县600人,富户不愿应征入伍的,可以出银子买名额,由官家代为招募。
最后,募兵制:说白了,征兵是强迫式抓壮丁,募兵就是给钱,双方你情我愿。
实际上,当年大夏开国皇帝从身边只有几个士兵发展到后来十几万人,靠的就是募兵。即使大夏朝建立之初也曾实施过募兵制,但没有形成制度。
而刘墨呢,则是效仿地球制度。
首先第一项:民皆兵!这里并不是说让整个江浙省部老百姓都去当兵打战,而是参照地球军训制度,鼓励刘墨管辖范围内的老百姓接受军事训练。
不当兵可以,参加个军训,锻炼锻炼身体总是好的。万一哪天敌人打来,有一副好的身体,拿起武器,保护自己的家人不香吗?
第二,依旧是募兵,但却是十分诱人的募兵条件。
那就是效仿统一战国的大秦王朝,二十级军功,鼓励杀敌求胜的军功爵制,以简单粗暴的方式保证了军人的福利!
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敌军的军官)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
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证据是敌人的人头(首级)。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作为证据。
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甲士”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
杀敌人五个“甲士”可拥有五户人的仆人。
打一次胜仗,小官升一级,大官升三级。
而士兵在军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顿吃的饭菜甚至都不一样。
三级爵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
两级爵位只能吃粗米,没有爵位的普通士兵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军功爵是可以传子的。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一人获得军功,家都可以受益。
最后一点,也是特别重要的,不参军无罪。但你什么待遇都别想从我这得到!
太粗暴?
开玩笑,现在马上迎来一场生死存亡的大战。
有人会反抗?拜托,兵荒马乱的年代,你们都是靠着我刘墨才吃上饭,住上房子。
不听话统统给我滚出去,爱上哪上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