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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若又是沉默良久,然后问道:“秦风他没跟我说,你现在把他不想说的告诉了我,不怕他知道以后怪你吗?”
周瑾摇了摇头:“先生不是那样的人,而且……”
说到而且,周瑾顿了顿,抿了抿唇,不知道该不该说出口。
想了半天,他决定还是实话实说,虽然把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说出来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
“比起其他,我更在乎先生的付出能不能被了解,也许先生不求回报,但我认为付出是要有回报的。”
周瑾口中的其他自然指的是王安若了。
王安若当然理解,两个人才认识了十几分钟而已。
这是一句很得罪人的话,说白了就是比起你我更在乎秦风的感受。
我更在乎秦风的付出能不能被你知道。
“先生他这几天真的很累。一天写了好几万字,还要在博物馆里奔波,有的时候站着,一只手托着笔记本电脑,另一只手码字。我跟着跑了半天,就累得要坐下歇息了。”
周瑾微微叹气,但是眼神里却充满了敬仰和崇拜:“但先生他一整天都没停脚,也不烦也不躁,跟我说话始终心平气和带着笑容,还尽心尽力指导我写作。”
王安若静静听着,然后跟他承诺:“这些事如果不是你告诉我,兴许他一辈子也不会跟我说呢……谢谢你,我很高兴有这样的男友。”
周瑾很平静地看着王安若,突然问道:“真的不是炒作吗?”
王安若一愣,紧接着笑道:“真的很像炒作吗?”
周瑾用力点头,不只是他,网都对此抱有怀疑态度的。
有的人只认识方念薇而对秦无相不熟,比如华天娱乐;有些人跟秦无相关系莫逆但对方念薇不了解,比如周瑾。
诚如这样的关系,都对他们之间的感情一知半解,更何况是网上那些对他俩都不熟的路人了。
单纯是秦无相的风评,就给这段恋情蒙上了一层炒作的头纱。
周瑾跟王安若告别,继续爬回那块大石头上坐着看书去了,王安若只觉得他古怪,为了不弄脏双手选择用一种手肘撑着发力的别扭姿势。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回房间去找个凳子坐着看呢?
或许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性格吧,王安若一笑了之,去洗了手,擦干之后仍有些水渍,便用两根指头捏着那张纸条,细细阅读。
回了雅间,秦风见她低头认真的模样,哑然失笑。
“看什么呢?有种周瑾在路上读书马上就撞电线杆的感觉。”
“那些视频里的文案,你用了一天时间就写出来了呀?”
王安若坐回桌前,略有惊讶。
“什么视频文案?”
“帮国家博物馆做宣传的那些卡通解说。”王安若说道:“我只听说了你让朱总帮你忙,弄得公司美工部加班加点。没成想仔细统计,那些文案居然有这么多字……而且你只用了一天就写完了。”
秦风笑道:“那可是二百分钟的配音文案,而且还有很多的废稿。这些是周瑾告诉你的?”
“嗯呢,刚才去洗手的时候遇上他了。”王安若点了点头:“很有个性的人,让我想起了山水怪志里面那些不修边幅的书生。”
她顿了顿,然后语气轻柔了些许,看向秦风的眼神里多了几分感动。
“如果不是周瑾告诉我,你是不是还打算骗我说是我爸的面子,才让首都电视台邀请我来参加《向往的生活》?”
“可能吧,都是些举手之劳的小事。”秦风笑道,“没必要特意跟你说的。”
“怎么会是些小事?”
王安若站起来,往前探出身子弯了腰,伸出左手去拿秦风面前的碗,右手则轻轻放在衣袖下边,防止菜汤弄脏了袖口。
这一来二去便没了手去捂住领口,领口松松垮垮的,好一片景色。
秦风自认为是个绅士,那么看第一眼是本能,只看一眼便是礼貌。
他选择一直看。
王安若拿了碗,哼声剐了他一眼,然后帮他夹了够不着的菜。
她记得秦风刚才说还没尝过这里的烤鸭,便帮他卷了小饼和葱丝,洁白的饼包着鸭肉,小小的一个很是可爱,放在碗的一隅垫好,又夹了几筷子他爱吃的菜花炒肉,一并给送回秦风眼前。
“你的名气大,犯不着特意为了帮我而讨好电视台的人,不值当的。”王安若说道:“你刚接触娱乐圈可能还不太了解,即便是最顶尖的那些综艺制作人亦或者导演,见了你都得客客气气呢。”
“都是帮你,哪有什么值不值当一说……嗯,烤鸭做的不错,油脂很香,你也尝尝。”
秦风一边吃一边偷偷打量着王安若,她见自己对小鸭饼赞不绝口,才松了口气似的低头吃自己的了。
这举手投足之间都是爱,正因为此,所以秦风才觉得没有必要跟王安若特意去说些什么。
两个人若是相爱的,那便是双向奔赴,付出即所得,不必挂在嘴边。
若不相爱,那付出的再多也换不来真情,更不用处处念着了。
王安若将桌上那张周瑾给的纸条轻轻折起来放进包里,好生收着。
她永远不会忘记秦风对她的每一点一滴的好,即便是他不说,自己也该记着的。
天底下除了父母亲人之外,没有人再有义务对你无条件的好了,王安若是个明事理的人,她不会因为被偏爱便觉得理所应当……
秦风的爱,她都如这张纸条一样,好生记着呢!
或许正因为秦风的这些点滴,让她在秦风是秦风的基础上,愿意尝试着去接纳秦无相。
她在心里打定主意,以后得多旁敲侧击一下秦风的这个小徒弟,看起来周瑾也许能成为自己的眼睛呢。
挖出在秦风看来完是些“小事”的付出。
“我很喜欢这家酒店。”王安若给自己面前的高脚杯刀了半杯果酒,笑着举杯:“让我尝尝这里的酒是不是也喜欢……说好了我喝一口,你喝一杯的!”
秦风闻言,直接把面前的高脚杯给倒满了红酒。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喝,不是很优雅,但在江城老家,邻居大伯他们喝酒,便用小碗装的满满的,自小都看惯了。
酒就得这么喝才对劲嘛!
“想把我灌醉了卖哪去?”秦风一边打趣,一边跟王安若碰了杯,然后仰头一饮而尽。
王安若眯着眼睛捧着酒杯,跟喝茶似的小小地吮吸了一口,轻声道:“卖了多可惜,不如留着自己用。”
秦风:“???”
是我不对劲还是你不对劲。
人是可以拿来用的吗?
王安若喝了第一口果酒,眼神立马就亮了起来,“这个好喝诶!”
秦风放下了心,“你喜欢就好。”
就这样两个人你一口我一杯,桌上的菜都快吃完了,秦风又续加了三瓶红酒,脚边都是喝空了的酒瓶子。
10级的身体素质让他代谢酒精会非常快,红酒不同于白酒和啤酒,一般来说饭桌上是看不出醉意的,都是出了门被风一吹便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