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的角落里,方宇缩在墙角,身子狂抖,像是正在做噩梦
他并不像是他在镜头前的那样勇敢,他也会害怕,也会感到孤独
“啊!”
沉闷的一声呼喊,方宇睁眼!
看看手表,距离他定好的闹钟还差一个小时,再看外面依旧挂在天上的太阳,松了口气。
镜头特写。
方宇看手表时,他手腕上的刀疤十分显眼
竖条的刀疤,有十几条
丧尸,可不会这么干
“噢天”一个信教的白人女性捂住了嘴巴。
看到“人前人后”的史蒂芬·方反差这么大,联想到他刚刚对着dv微笑讲述自己的生活,不少观众神情动容
一个人在这种环境下苟且偷生,还要微笑面对生活,很不容易吧
他一定很多次放弃过自己的生命,但生命就这么一次,他也很不想意识就此陷入永远的黑暗吧?
又或是有什么牵挂?
方宇在我是传奇中的人设,通过一个手腕上的细节,很好的显露出来。
接下来他无论做什么,观众也能理解了。
“时间还剩两个半小时,够了。”
他给自己预留的准备时间是一个半小时,提前醒来,有足够充分的时间去进行布防。
他先是从背包里掏出了两大袋玻璃珠,将玻璃珠散落在奢侈品店的门口。
掏出dv,他挤了个微笑。
“嘿未来的朋友,你好,我现在睡醒了。”
“哈哈,你看的时候,只是一秒过去了,对不对?”
“我在地上撒了许多玻璃珠,这玩意可是好东西,比拌线,渔网,甚至是地雷都好用。”
“发出的声音很小,这些臭东西也只会把气撒在玻璃珠上,还轻便,带五包也不会很重,除了回收不方便之外,没什么缺点。”
“啊哈,很像是小鬼当家,不是么?希望你也看过那部老电影。”
布置完了门口,方宇指着玻璃。
“看到这些玻璃了么?被丧尸拍的,碎了一地。”
“这些臭东西好像都会残留一点对事物的基础认知,它们尤其讨厌玻璃这种可以透光的非金属材料,是会主动攻击的,朋友,你可别把玻璃当成你的一层防护,这只会害了你自己。”
“这里还有一面没被拆的玻璃,我需要帮丧尸拆掉,免得半夜有丧尸犯病发出动静,引来一大堆臭家伙。”
方宇把dv放在了柜台上,将镜头对着自己的后背,找了个板凳,对着玻璃用力的甩了过去!
砰!
哗啦啦。
玻璃碎了一地,拍拍双手的灰尘,很是满意自己的操作。
又从背包里翻出了一辆皮卡造型的玩具遥控车,方宇边走边解释,“别小看这小车,”说着将车放在了外面的平地上。
“如果我用上了这个,会拍给你看的。”
玻璃珠,遥控车。
他又将背包两侧的四条紫外线灯管从圆柱铁壳中小心翼翼的抽了出来。
“这是好东西,如果我有幸遇到幸存者的话,这四根灯管恐怕可以换一个月的口粮了。”
“丧尸很讨厌阳光,也同样讨厌紫外线,这紫色的灯虽然杀不死它们,但是能很好的预防这些家伙。”
“但是不要天真的以为也别把这灯管布置在你的家门口。”
“那真是一段该死的回忆!老天,我真的不想回想那段!”
方宇神情陷入回忆,“有那么一瞬间,我怀疑站在我家门口的丧尸有了自我意识,它们竟然远远的捡石头丢我的紫外线灯管”
“很搞笑是吧?我也这么觉着,那些行尸走肉,怎么可能会有神志呢?如果它们有神志的话,怎么可能会对身边的亲人朋友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