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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是举世最为繁华之地。
五湖四海的奇珍皆集于此,抬眼是画阁朱楼、绣户珠帘,长街之上车水马龙,罗绮飘香,隐约还能听到酒肆茶坊传出的丝竹乐音。
俨然一副太平盛世模样。
雁书初来乍到,险些被这富贵给迷了眼。
“原来京城是这样的,”她牵着自己最爱的那匹枣红马,左右张望着,时不时就会被路旁的铺子吸引去目光。过了好一会儿,才赶上前面的元锳,疑惑道,“元姨,你说我娘为何不想回来看看呢?”
作者有话说:
雁书自小生在西境,也从旁人口中听过长安的繁盛。
娘亲虽偶尔打着做生意的名义,带她出远门游山玩水,但总是会避开长安。
少时爹娘不放心她独自出远门,直到年初及笄后,她才总算是从爹娘那里得了允准,随着一支与自家相熟的商队入京,来长长见识。
元锳一早得了云乔的书信,亲自在城门接到了雁书之后,领着她在城中慢悠悠地闲逛,往自家去。
对上雁书满是疑惑的目光,元锳施施然道:“这个嘛……自然是因为,京城并没看起来那般好。”
雁书被这似是而非的回答给堵了回去,正想着追问,却又被路旁商铺中传来的香气给吸引了注意。
她初来乍到,看什么都觉着新奇有趣。
等到了元家,枣红马身上的褡裢已经装得满满当当。
“我已经叫人收拾好住处,你这一路过来,想必也……”元锳话说了一半,对上雁书那亮晶晶的眼眸,摇头笑道,“看来是不累。”
“我自小就学会骑马,论及骑术,爹爹麾下那些亲卫都不见得能比过我呢。”雁书神情中不自觉地带了些得意,“商队走得又慢,这一路过来跟玩儿似的……”
元锳含笑看着。
她的长相随云乔,尤其是那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笑起来灵动得很。
红色本是个有些挑人的颜色,穿在她身上却正正好。长发并未绾成发髻,只是拿发带随意束起,通身没再什么钗环耳饰,却依旧叫人移不开眼。
雁书最出色的并非相貌,而是西境养出的飒气,将她与京中那些诗书礼仪教导出来的闺秀们区别开来,明眼人一看便知。
“啊对!”雁书正说着,忽然抬手拍了拍额头,似是想起什么,开始火急火燎地翻自己的行李。
元锳关切道:“怎么了?”
“爹爹叫我顺道捎了件东西过来,说是要给陈家送去……”雁书从褡裢的夹层中翻出个小瓷瓶在,这才松了口气,“这里装着的是只罕见的虫子,据说是能当药引。”
听她这么一说,元锳随即反应过来,这是给陈太傅的药。
这些年来,陈景是圣上的左膀右臂,也可以说是朝中的顶梁柱。谁也没想到,这“顶梁柱”自年前病倒告假后,便再没能回去过。
他身体每况愈下,圣上着太医们会诊过,却依旧无济于事。
雁书早前想的是,入京之后先去陈家送药,结果被声色迷了眼,直到此时才想起来。
但她也没太慌,毕竟若这药是着急要给,必定会让人快马加鞭送去,岂会叫她带在身上随着商队过来?
雁书捋着小马的鬃毛,回想来之前的情形,若有所思道:“我娘是不是与那位陈太傅有过节?”
元锳一怔:“为何这么问?”
雁书讪讪笑了声。
她那娘亲天生脾性好,待人和善,但在得知陈太傅重病的消息后,却是意味不明地说了句:“他那样的人,竟也会有今日?”
虽不明白这感慨因何而来,但怎么听都不像好话。
雁书没再多耽搁,问明白陈家所在后,干净利落地翻身上马,依着元姨的指路而去。
她原本还有些担忧,怕陈家不好找,到了之后才发现这府邸竟占去了大半条街,可谓是显眼至极。百年煊赫世家的气派,实在不是她这种边塞长大的小姑娘能想象到的。
雁书来时打算将药留下就走,再到别处逛逛。
哪知门房进去传话后,竟来了管家模样的人,恭恭敬敬地请她进门。
穿廊绕水,最后到了一处幽静的别院,里外遍植修竹,微风吹过簌簌作响。
雁书在此见着个鬓发斑白的男人,他有气无力地倚着圈椅,却并不像大多重病之人那般神色颓败,望过来的目光堪称平和,甚至带着些许笑意。
仿佛并非性命垂危,而是患了风寒这样无足轻重的小病。
“太傅大人,”雁书略显生疏地行了一礼,而后将随身带来的瓷瓶双手奉上,“这是爹爹叫我带来的,说是药引。”
陈景并没因此面露喜色,只颔首道:“代我谢过傅将军。”
雁书将他这反应看在眼中,顿觉一头雾水,甚至疑心爹爹让她千里迢迢送来的东西压根没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