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显然对于永世子这反应极为满足,陪着宝如出了屋子,道:“你们爹昨儿夜里差人来提永儿,说这孩子留不得,要杀。三更半夜的,我膝盖都跪肿了,抱着他的腿哭了半夜,你瞧瞧,我是不是瘦了许多。”
宝如没瞧出她瘦来,但显然精神不太好。
李氏又道:“我撒死坠命,拿刀对着脖子,才阻了你们爹的人,但他们说,只给我半个月的功夫,叫我去个念想儿,这孩子依旧要死。可宝如你说说,人养孩子,只有越养越疼的,我整天眼不眨的瞅着,怎舍得这孩子死?
你求你爹一句,留了这孩子的命吧。”
按理说,像永世子这孩子,父母双亡,又还穿过皇袍,也到了记事的年纪,怕朝中大臣要借他生事,都是不能留的。
既是顾氏和李代圣生的,李代瑁当然不肯留,要杀他也在情理之中。
李氏今天两番问孩子要不要回荣亲王府,其实就是在暗示宝如,这孩子一点也不念顾氏,也没有记李代圣被杀的仇,除了玩就是吃,还是个傻孩子。
一个六岁的孩子,是为了一份潜在的威胁就杀了干净,还是留他一条命,留着危险养大他。
宝如敌不过李氏一脸的期望,别过眼应了句:“回头我劝一句,但我父亲听不听,就难说了。”
关于永世子那孩子的生死,是掌在李代瑁手里的。父母的债,按理不该由子女还偿还,但摊上顾氏和李代圣那样的父母,那孩子的苦命,就算是注定了。
临到要分别了,李氏才说起顾氏来:“叫悠容和少廷几个都放宽心,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只要几个孩子争气,无论什么风言风语,也经不住岁月,再有件别的事儿,人们就把眼前的事儿给忘了。”
这胖王妃一直有大智慧的,宝如听她一席话,倒暗自有些后悔,虽说少瑜性子脱缰,可真做了皇帝,说不定比少陵更好了?
但这也不过转念一想而已,其实于李少瑜来说,有一个闲王称号,满世界天马行空,才更符他的心思吧。
出了王府,回程的马车摇摇晃晃,杨氏忽而道:“那孩子在咱们府的时候,小犟驴一样,毛都不顺的,这胖胖儿的王妃养了两日,瞧着毛根都顺了许多。”
在宝如看来,永世子忽而变乖,其实是因为他感受到了李氏的爱的原因。于一个孩子来说,不论父母对他们寄予多大的雄心壮志,他们想要的,是无论何时抬头,或者回头,能看到亲人双目的凝视和赞许。
李氏虽说纵孩子,但无疑给了孩子很大的安全感。她一味的放纵宠溺虽说太过了些,可有一颗善心,教出来的孩子都是善的。
顾氏也爱孩子,但她的爱带着无与伦比的野心,可以想象,整日便抱着永世子,也心不在焉,时时想的,是如何能叫他当上皇帝,并通过这孩子,踩下白凤那个死对手来。
这样,孩子又怎么会真心实意喜欢她呢。
车行到半路,忽而几匹马自四周冲过来,将辆马车团团围住。杨氏一撩帘子,见是儿子,宝蓝色的蟒袍衬着白肤笑脸,略一欠腰,伸了只骨结分明,欣长的手出来。
宝如也猜他是要带自己出去,才想往外爬,杨氏一只手已经伸了过来:“她这有身子了,不能骑马,好端端儿不叫她在床上躺着,你要带到那里去。”
季明德仍旧在笑,一口白牙满脸的温和:“娘莫怕,不过略走几步而已。”
杨氏如今也学着长安城的妇人们敷起了粉,敷上一层粉,脸倒没那么黑了,人也还算年青,论五官,也是中年妇人里面顶好的。在马车上伸出半张脸来,眼巴巴儿的看着,那两个冤家就在路边,一起向她挥着手,一脸孩子头一回离开父母,又兴奋又忐忑的样子。
自到长安,或者说成亲以来,俩人还是头一回一起出门呢。
季明德牵过宝如的手,握在手中摇了摇,忽而一笑,露着一口白牙。
他不说要去何处,宝如也不好问,俩人便这般在长安城的大街上漫步着。白日当空,秋才至,满城绿柳浓枝,桂香阵阵,季明德宝蓝色的袍子上金线补子煜煜发亮,宝如一身素白,发儿高高绾起,唯插着枚玉簪子。
二品官员没有当街走的,季明德这身官袍引来不少人侧目,世人认衣不认人,更见他这身衣服,都要当面行礼的。
宝如叫他牵着手,莫名心有些雀跃。但按例,妻与丈夫同出门,是不该这般手牵着手的,毕竟男尊女卑,她至少该离他有三尺之远。
行了不过数百米,季明德带着宝如进的,是长安城最大的戏院牡丹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