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晏谷丰等人又挑着这一天收割的麦子回了家。
才走到院子里,就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味。
“好香啊!大川又在做什么好吃的?”
晏谷丰吸了吸鼻子,满心期盼地看向厨房。
钟大川的厨艺,已经把所有人都折服了。
这几天,大家天天都换着花样吃好吃的。
今天吃猪肉野菜馅的饺子,明天吃新鲜的窝窝头。
最关键的是,每天都能吃上上好的肉。
这在以前,那是想都不敢想。
甚至是在旱灾以前,生活稳定时,也没有这样好的伙食。
现在晏谷丰每天就盼着吃饭的时候,钟大川又给大家做了好吃的饭菜。
“我今天上山抓了两只兔子,他现在正在炒兔肝呢!”
越清清笑着回答道。
“兔肝?那东西能吃?”
越清清一说起兔肝,晏谷丰立马皱起了眉头。
肝脏的腥味重,吃起来绵绵软软的,简直难以下咽。
别说是吃了,闻到那味道就想作呕。
“你放心,有了我的独家秘方,保管你会喜欢吃。”
晏谷丰的嫌弃,越清清看在眼里。
确实,大燕朝的人很少吃动物内脏。
大家都嫌弃内脏的腥臭味。
也就是家里实在贫苦的人家,肚子里没有油水了,买些回家打打牙祭。
屠夫们也卖得便宜,基本上只要给钱,就能拿走一大堆。
“我不可能会喜欢的。”
晏谷丰摇了摇头。
然而一刻钟后,晏谷丰就被自己打脸了。
今天的晚饭,主食依然是窝窝头。
同时,钟大川还炒了一盆野菜和野猪肉,还有一盘兔肝。
菜一端上桌,越清清就朝众人说道:“这盘兔肝,每个人都必须得吃一些!”
“为什么啊?”
竹竿立马不解地问道。
实际上,从得知今晚要吃兔肝的时候开始,他的心中就充满了疑惑。
又不是没有肉吃。
那头野猪肉还有大半边肉没吃完呢!
干嘛非得让他们吃猪肝呢?
“因为吃肝脏能治夜盲症。”
不等越清清开口,钟大川就回答了。
“啥叫夜盲症?”
竹竿疑惑不解地看向钟大川。
钟大川当即把越清清告诉他的那一套说辞,讲给了众人听。
“啊!这也是一种病?”
“从来没听说过。”
“大家不都这样吗?”
……
众人的反应和钟大川初听到时的反应一模一样。
“师傅,吃了兔肝以后,晚上真能看得见?”
晏谷丰有些怀疑地看向越清清。
“我还能骗你们不成!”
越清清双手环抱于胸前,脸色有些阴沉。
很明显,她生气了。
自己一心为他们考虑,他们却总是想东想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