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0章 简单案子(1 / 2)

刘永铭这话几乎就是在明示厉舒才曹相想要拉拢他。

厉舒才本就是聪明人,一听即听明白了,但他现在却不是为这事而发愁。

“不是!”厉舒才将那奏疏递给了刘永铭,说道:“六爷,不是臣不念,而是这事臣念不清楚,怕耽误了政事!而且臣也不通刑狱,还是、还是您自己看吧。”

刘永铭有些疑惑,随手便拿了过来。

只看了几眼,刘永铭便哈哈大笑了起来。

刘永铭越笑,那厉舒才越是不解。

而曹岳,连看都没往这边看。

奏疏上说的是榆林府那一边的一桩入室抢劫案。

案子其实很简单,并不复杂。

就是两个亲兄弟在母亲死后,把家里的田都卖了用作丧葬费。

因为失了土地没有了活计,最后二人就商量着做无本生意,去打家劫舍。

他们各持着一把砍刀就来到了另一个县城城外一户老农的家里,当场便要抢一袋面。

但那袋面却是老农过冬的口粮,老农哪里肯被抢,于是就当场回抢,拉着袋子不放手。

因为惊到了邻居,二人之中的大哥急着逃走,扬言让他弟弟砍老农一刀,杀了快走。

他弟弟也听话,就是下手太重,一刀下去就将老农给毙命了。

兄弟二人就这么抗着一袋粮食跑了。

那两位兄弟四处潜逃,还不敢进县城,最后只得借宿在一户菜农的家里。

因为之前榆林府那边的盗匪实在是猖獗,那菜农不放心,随之便将二人给举报成可疑人物了。

里长在接到举报以后,从一堆通缉令里就找到了这二人的通缉令。

当天夜里衙门便派了几个人过来,那两兄弟睡梦之中就被抓起来了。

他们对于自己犯下的案子并没有狡辩,一五一十地全都交待了。

二人的口供与当时听到动静赶过来的村民所看到的情行十分契合。

可以说就是供认不讳了。

可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案子,从地方上报到刑部,从刑部到大理寺,大理寺到中书,又退回到刑部。

整来整去,三年过去了,这案子仍没有被定下来。

前阵子谷从秋上疏肃清榆林、延安两府匪患,并清理刑狱,这个案子就也在清理范围之内。

皇帝刘塬因为盐引代酬边策要实行,所以十分看重剿匪、清狱之事。

除了刑部的公函之外,皇帝的圣旨也下发到地方去了。

这案子现在又被弄出来说了。

厉舒才之所以不好说,因为这事真的不好说!

地方衙门推官审清了案子,把案子交到了刑部。

刑部认为,两兄弟杀人行凶夺财,二人都应该判死。

案子交到大理寺,大理寺却认为,虽然人是弟弟杀的,但弟弟是听从主谋哥哥的吩咐才去杀的人。

所以弟弟不应该判死,刺配就行,但作为主谋的哥哥得判死刑。

除了大理寺,中书还得过一手核准死刑,然后给皇帝勾决。

案子到了中书省,却又变成了另一个样子。

中书省认为,哥哥虽然是主谋,但弟弟完全可以不用杀人就能把东西抢走。

所以哥哥说杀了快走,是当时嫌弟弟动作太慢而说的气话。

毕竟他们之前是没有案底的,第一次做案自然是会紧张,二人也不是那种真正的十恶不赦的强盗。

中书省觉得,弟弟杀人行为是自主行为,哥哥不应该为弟弟的行为负责,但人毕竟是死了。

趋于同案同犯原则,所以应该是将弟弟判死,哥哥刺配流放。

不管是大理寺还是中书省,一定都要留下一个活口的原因是,朝廷律法里还有一条明文规定。

那就是单人犯法判死罪,都按正常来判。

但若是两兄弟犯法,且家里再无没有其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还不能全给杀了。

其中一个刺配就行,至少得活一个,得给人家留下一条血脉。

于是乎,中书省把案子就给退回了大理寺,根本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