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结交朋友(1 / 2)

身后又一道略沉的嗓音喊住他,秦斯停下脚步回头看,是一道高大的身影。

来人着学生袍,戴着规规矩矩的方巾,肤色微黑,身板强健,一双眼睛坚毅有光,看着就是极为正派的人士。

秦斯退后几步,拱了拱手,“多谢兄台,在下是第一次来,不甚熟悉,差点出错,还好兄台提点。”

秦斯感觉自己跟那些人说了几句话之后自己都变得文绉绉了。

咬文嚼字,实在是没办法。

来人嗯了声,像是怕秦斯又找错路,亲自带他过去。

路上两人交换了姓名,“在下秦斯,小北汪人,董夫子的学生。”

“裴悯,泗水村的。”

秦斯觉得这村子有些耳熟,想了片刻才想起来,“啊,我知道,是那个鼎鼎有名的状元村?”

泗水村百年前曾经出过一个状元,后来就被称为状元村了。

“虚名而已,如今泗水村上下三代还愿意去念书的没几个。”裴悯直白道。

皆因当初考上状元的那个人是个孤儿,吃百家饭长大的,一针一线都是村里人一点点供出来,可等到傍上贵人,又一路高中,从始至终都没有想着回报家乡父老。

泗水村虽然有状元村的名头,但是也只有前十几年受了庇荫。

再后来,村里再有念书好的,都开玩笑说可别忘了光宗耀祖,那名状元的名字在村里,就是白眼狼的代名词。

裴悯简单解释,秦斯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我看裴兄英武不凡,眉宇间一片正气,定然不会是那种人。”

“家中供养不易,我只求能给父母养老送终,不亏待妻儿足矣。”男人摇摇头道。

秦斯惊讶,“裴兄都有儿子了?”

裴悯咳了声,“还未,我家中贫寒,今年过年前才刚刚成亲。”

而他已经二十二了。

十七岁的时候才考中童生,之后因父亲病重没能继续考,错过一次,索性又好好沉淀,准备这次一击必中。

他要的不多,起码能免除家里田税就是好的。

“巧了,我也是年前刚成亲,是上门女婿,裴兄可把嫂子带来了?”青年笑眯眯道。

裴悯脸上是显而易见的惊讶,“上门女婿?”

“是,我家中苛待,为了八两银子把我卖出去了,好在娘子人美心善,不仅救了快病死的我,还愿意招我这个病秧子为婿,也不计较我两次未中,仍旧供我念书。”秦斯说起这些来,表情带着骄傲。

“我死里逃生,终于不再浑浑噩噩,决定奋起念书才能不辜负娘子心意和辛苦。”

男人听了肃然起敬,朝秦斯施了一礼,“没想到秦兄年纪虽小,心怀却坦荡,愚兄佩服。”

上门女婿的名声,着实不好听,哪个男人愿意像女子一样嫁到女方家里去。

更不要说到女方家里还可能抬不起头,传出去简直是备受屈辱。

可秦斯不仅说了,还说得坦荡,言语神色间轻易可见对发妻的维护爱慕与感激,才是真君子。

而且秦斯可是读书人,读书人最重清名清誉,赘婿一说,无异于耻辱。

青年抬手虚扶,“裴兄客气了。”

这么看,这个裴悯跟刚才那些人可不一样,值得一交。

两人虽说年岁相差,但互相看好人品,没一会也就熟络,再加上都是庄户人家出来的,在种地上也能交流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