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纯情少年的笨笨初吻(1 / 2)

易融欢若不答应,就会找借口不露面,既然来了,说明多少会愿意给一些。

金暮黎本想拦在他的话头前,告诉他,自己并未有要他东西的意思,馊主意是易锦出的,跟她没关系。

可转念一想,若她这么说了,易融欢怕是要恨死易锦,以后定会给他各种小鞋穿,不让他好过。

于是,快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恶人,还是由她来当吧,反正她已名声奇臭,也不差这一桩。

易融欢搓着手,一副很激动的模样:“金副阁主,刚才锦儿弟弟把他的想法跟我说了,其实我早有这种念头,只是还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开口。锦儿弟弟一说,我便极为赞同,毕竟救命之恩大于天,区区几间屋子,算不得什么报答,金副阁主赏脸肯收,乃是我们兄弟俩的无上荣光!能请金副阁主移步驾临铸剑山庄,我易融欢摆宴庆祝都来不及,绝无可能有半点舍不得1

金暮黎:“……”

是她眼瞎,还是妖兽森林初见时的阴沉嘴脸是假象?怎么后面越来越不一样了呢?

她还没说什么呢,他就噼里啪啦一大堆。

不苟言笑、寡语稳重的形象呢?

以前是装给他爹和外人看的?

决定他继承命运的易庄主挂掉、看他摆架子、拿公子派头的属下也死光光后,不想维持假模假样了?

毕竟此时正落难,实无那个必要。

想要活命,必须拿出另一副面孔。

说好听点儿,叫大丈夫能屈能伸。

吃亏受辱不要紧,只要有命在,将来的一切就都没有定数,比如能忍受胯下之辱的大将军韩信;

说不好听的……

咳咳,算了,不好听的就不说了,反正这种人若用得好,也是一把很不错的刀,和她一样。

她就是弋菱歌手里的一把刀。

面对无法抗拒的危险,她能比易融欢更不要脸~~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有命才有资格谈未来,命若没了,报仇都没机会,谈个屁!

所以在某种程度上,她和易融欢其实是同一类人。

灭门惨案发生时,他见势不妙,直接就跑,连爹娘都不管不要。

而她被张剑霆那个毫无长辈风姿的老不要脸觊觎丹珠时,自知不是对手,也是直接跑路。

不过话说回来,这世上有几个明知打不过还傻杵着不跑的呢?

弋菱歌和顾清央遇到那四个有心夺丹之人时,不也是边打边跑么。若要脸不要命地跟他们硬磕,两人早就死翘翘,哪有浑身是血被救援的机会。

嗯,所以总结:打不过就跑既是本能,也是明智之举。

留下火种,才能在将来熊熊燃烧。

彻底熄灭,就彻底完蛋。

前世不说,远的也不说,只看眼前铸剑山庄的灭门惨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只不过,能不能真正逃脱慈悲教的魔爪,还要看他们兄弟俩~~

嘿,人家不正在找她当替死鬼么!

说得好听,报答,其实就是送命。

而交换条件,还只是区区几间屋子。

听到了么,只是几间屋子,可没说把哪怕一半的地皮产权赠送给她。

金暮黎,人家当你是傻叉呢。

利用价值高、回报价值低的傻叉。

你若答应,仅这智商,就该遭雷劈。

嘿,我他妈当然不答应。

老子又不傻。

金暮黎面色不动,心里却开了一会儿自语自答的小剧常

易锦见她木着脸没反应,急得上前拉她的手:“姐姐,融欢哥哥说的都是真的,除了融欢哥哥的屋子,锦儿的那份,也全都送给姐姐,锦儿一个都不要1

金暮黎转动眸子看着他,半晌才蹦出一个字:“傻1

易融欢是算计,这只却是真傻。

易锦却不觉得:“姐姐抵过一切。”

金暮黎心里叹口气,抬手摸摸他的头:“姐姐不要你的东西。”

易融欢的心咯噔一下:什么意思?不想罩我们了?

易锦也急了,但跟易融欢却是不一样的急:“姐姐你要吧,你要吧1

金暮黎看他都快哭出来了,无语得很。

哪有哭着喊着求人家抢自己家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