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张玉容笑呵呵地说道:“叫来福吧,你小时候,你秦叔养过一只打猎的大狗,就叫来福。”
“来福当年和狼都能打一架。”
李放对于来福有些记忆,他记得那狗是他见过最勇猛的猎犬。
通身黑色,看起来很威武。
而且性格也特别忠诚,十分通人性。
秦大顺生前对这个狗,就像对待伙伴一样。
有自己一口肉,就有这个狗半口。
来福对家里人也很好,不仅能上山打猎,还能看家护院。
李放记得,有一回继父和母亲不在家,他自己还小,打算偷偷跑出去。
来福聪明的拦住他,硬是把他扯回了屋子里。
后来来福老了,有一天跑上了山,秦大顺再找到它的时候,已经没气了。
李放还记得,当时继父有多伤心。
此后再也没养狗。
如今,这个小来福继承了老来福的名字。
替他家看家护院。
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传承。
想到这,李放点了点头:“还是来福好。”
大家都乐呵呵的,只有秦小河还在那嘟囔着,自己起的猪肉最好听。
李放把车子停好后,拿着大包小包进了屋。
他先把上次秦建军托付给他带回家的奶粉给五叔家送了去,而后又把秦京茹叫了出来,把一盒雪花膏捎给了她。
他记得上回秦京茹说自己的雪花膏被分的差不多了。
果然,秦京茹收到礼物,开心极了。
似乎这姑娘都忘了上次“挤一挤”的事情了。
见此,李放也没再提。
二人似乎达成了默契。
只不过,他不知道的是,这些天,秦京茹每回想起来那件事,都突然尴尬的脸红。
惹得秦京茹的母亲以为自己姑娘得了什么癔症了。
中午,李放帮着张玉容一起在厨房忙活。
菜一上桌,几个孩子吃了口菜,都说好吃。
“能不好吃吗,你哥手一抖,给咱娘几个好几天做菜的油水都放进去了。”
张玉容无奈地说道。
李放笑了笑:“好吃就行,没了我下回再买肥肉炼油。”
他一个人做饭,大手大脚惯了。
尤其是习惯了后世做饭的高油,总感觉油少了吃着寡淡。
再加上他平时在保卫科有体力训练,没有油水吃,总觉得没力气。
秦小河手里抓着排骨咬着,吃的满嘴流油。
“好香啊,哥的手艺越来越好了。”
妹妹秦小梅吃着饭,发自内心的赞叹道。
“什么啊,这排骨是我做的!”
“你们这几个小没良心的家伙。”
“天天吃娘的饭吃腻了,你哥翻两铲子你们都得捧个场是吧。”
张玉容嘴上虽然这么说着,但心底美滋滋的。
只要有人夸自己孩子,当母亲的不管真假,第一时间肯定是开心的。
“对了,娘,我刚才去五叔家,我听婶子说,五叔跟着去修路了?”
李放看着张玉容,问道。
张玉容点点头,而后叹了口气。
“修路可不好干啊,这活儿累,你五叔也不年轻了,这几天说腰都要累断了。”
李放知道,如今这年代,农民不仅要种地,要交公粮。
还得出义工,去帮着修水渠、修公路等等,不给钱,只有工分。
可以说,非常辛苦。
但没办法,毕竟百废待兴,这个崭新的社会需要大家一起建设。
“一会儿我给五叔送点排骨吧。”
“建军不在家,我得替他照顾着家里。”
李放说道。
听到李放这样说,张玉容很是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