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学问(1 / 2)

那个姓步的书生?”

提到步占锋,婶娘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名字,对步占锋还真有点印象。

林子轩走后,还当着婶娘面,不时提起一位姓步书生。

当时林子轩常说步占锋是人中龙凤,而今年状元郎极可能是步占锋。

象步占锋这样难得的人,非拉着不可。

正因为林子轩的话,让婶娘这位“大人物”对步占锋有了几分印象。

“他的学问到底如何,我不清楚,但是这个书生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婶娘的心思自然比林芙蓉更大了。

一开始林子轩在场时,步占锋就可以让林子轩反复在他面前提及。

今天,林子轩离开,孙坚行刚到京都二天,步占锋就得到孙坚行另一个眼神。

光是这搭贵人之快,婶娘就得说步占锋极其高明。

象这样有谋算者估计学问也不逊色。

“好端端的,你怎么也提起了他?”

婶娘得知孙坚行出,领着一个书生回府,殊不知那书生是他儿子嘴里的才能之士。

其他人提,婶娘不会上心,但是林芙蓉一旦提到了,婶娘想不上心也难。

林芙蓉正处于敏感时期,男女交往中,婶娘特别关注。

“芙儿,你没有忘记,一直以来,你都想超过林梦初吧?!”

婶娘的声音带点冷淡的说道。

出生时,婶娘没有扶正,则林芙蓉总是矮小林梦初的一端。

既然结婚前没办法比林梦初更好,林芙蓉只有嫁得更好,这一生才有希望踩到林梦初。

林芙蓉之胜可扩及婶娘。

林芙蓉赢得林梦初就代表婶娘终于还是赢得云千度的。

因此,就女婿的选择而言,婶娘决不能让林芙蓉去见那些不该见的。

自古就有高嫁低娶的说法。

就是那姓步书生再好也抵不过女儿!

“娘......”

林芙蓉面色一改,再次不服的说。

“与小侯爷比起来,女儿真觉得,不若这个步公子来得更有前途。”

娶皇子为妻,林芙蓉这是为了正妃之位,勾搭孙坚行得通,这就是婶娘安排的工作。

唯有步占锋,才是林芙蓉自己相看了中意的。

更有甚者,林芙蓉心目中孙坚行之不足,当真无法与步占锋相提并论。

“小侯爷都说了,步公子乃是状元之选。若是步公子再得贵人提拔,必能平步青云。”

林芙蓉仔细的为婶娘解析。

“小侯爷身份虽然算高,可惜封地离京都太远,女儿以后嫁出去,万一姨娘发生些什么事情,女儿想帮,亦是鞭长莫及。”

“女儿以后真跟步公子......只要爹稍微一提,女儿必能留在京都,伺奉在姨娘的身边。日后步公子建功立业,怎能不知,步公子无法比小侯爷站得更高?”

听林芙蓉这样头头是道的分析,婶娘脸上一点也没因此而好看,而是越来越丑。

“你当真以为姨娘不知你心中所想?”

婶娘话一出口,林芙蓉脸上闪出一丝难堪,闪躲了婶娘。

“姨娘此话何解,芙儿不明白。”

林芙蓉不要转来转去,不想去见婶娘,更别想让婶娘见了她眼中的不舍。

见林芙蓉这般模样,婶娘内心悔意。

“早知如此,姨娘当初就不该让你知道这件事情。”

就孙坚行这个身份来说,哪容林芙蓉看不就是自己呀。

“姨娘,若是你瞒着女儿这件事情,使得女儿最后知道,女儿才会恨你。”

林芙蓉着急地赶紧说。

“芙儿,他是小侯爷!男人三妻四妾本就是平常之事,更何况,他身边还没有一个有正经身份的女人。”

婶娘认为,她对林芙蓉的栽培过于强势。

如今的林芙蓉却偏偏是个曾经娶了七皇子、一生跌宕起伏、知避其锋、学会宽容的女人。

如今林芙蓉是手残了,额头上多了一块疤痕,但内心还是孤傲。

手残终究是力不从心,不提重物,就谁也看不出来。

她,却是千金大小姐,就是后来嫁出去的夫婿,也会成为达官贵人,注定富贵一生的重活,本来是无法落到她身上的。

于是第一次受伤的林芙蓉愤怒不已,但久而久之,才发现其实手残对自己的一生来说,都不会有什么特别重要的意义。

手残不残的林芙蓉连差别都没有。

关于额头那块疤痕对林芙蓉而言还是一个无法解开的结。

亏得伤处足够巧妙、偏倚,是由于百花香,面目狰狞。

却在厚厚的留海一按下,啥也看不明白。

百花诗赏那一日,就是事后的事故,但起初,在场的人中,其中就有太子,哪个人不被她那时候倾城之舞吸引。

这样,就是林芙蓉身上明明存在两大缺失,林芙蓉自我感却是高人一筹,挑男人更讲究。

“姨娘,孙坚行有没有过其他女人,女儿并不在意。女儿只是无法忍容,孙坚行竟然在女儿之前,竟然闹死闹活,娶一个农家女为妻!”

说完这句话林芙蓉就委屈了。

林芙蓉能施欲擒故纵之计,自然不能随意试赌,而要查处。

婶娘亦不知老侯爷小姐平日对小侯爷的教诲,让小侯爷这般不知轻重缓急。

小侯爷终究已到谈情说爱之年,名门闺秀不看一眼,却看上了个相貌清秀的农家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