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麟羽的男人名叫阿胡金,在土著人的语言中是aa-k,代表着死亡之神。在玛雅文明遗留下来的神话里,aa-k是太阳神的另一面,被称为美洲虎领主、冥界之主。
阿胡金是他这个小部落的领导者,在如今部落人人都有手机、与外界连通网络的时代,“酋长”的制度虽然消失,但人们依然保留着一些古老的仪式和习俗。
阿胡金说,每年都会有大大小小的考察队或探险者来到村子,所以从差不多三十年前开始,他们就将语言变为了英语,只有几个老人还掌握着大量土著语言。
旅游是他们重要的收入来源,依靠给客人当向导,他们一个月就可以赚取维持一年生活的钱。这些钱被用于到数十公里外的小镇购买生活日用品或送孩子出去读书,然后剩下的时间,人们便可以去河里捞鱼,采蜂蜜酿酒,等待玉米成熟。
如阿胡金所说,每户人家的棚屋从外面看上去简陋,但里面却布置着现代化的家具,电视、电脑、空调、冰箱一应俱全,卧室的墙上挂着15世纪波提切利的画作《维纳斯的诞生》,风为画中的美女带来春天花朵围成的斗篷。
“是去二手市场买的赝品,因为游客都很喜欢这种画。”阿胡金给麟羽安排的房间是他家旁边的一座小屋,看着墙上的画有些腼腆地说道。在刚进门时,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味道,他将盖住床、桌子和挂画的白色塑料布掀起。
麟羽道谢后,去找附近两家的村民问了考察团的情况,得到的答案也是不记得。
他回到房间,此时阿胡金已经带着他那柄长矛去河边抓鱼了,要给远道而来的客人安排一顿丰盛的晚餐。
他面色怪异地翻开相关部门给他的资料,上面明确地记录着,半个月前考察团在这个村子住了一晚,并且是由阿胡金接待的。这个村子在谷歌地图上能搜到,一些旅行攻略网站上也有入住村子民宿的评价。
这真是很诡异……
进入村子时他就感知到,这些村民身上都有稀薄的龙血,纯度大约是5左右,十分稀薄,几乎不可能孕育出言灵和黄金瞳。
他们是混血种,只不过血统经过无数代人的稀释,已经辨别不出究竟属于哪一脉。他也没有感应到有龙仙的血统。
实际上,夏弥说南美洲的先民是他的族裔,龙血和龙仙血统的混血,麟羽虽然没有反驳,但这是不可能的。他可从来没有诞下子嗣,因为没有后代能承受住龙血和龙仙血统的双重暴虐。
当初他派到南美洲绘制世界地图《山海经》的混血种们,实际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族裔。
如果后来海洋与水之王在这里被混血种阻击,被迫远走,那只能说明有其他的龙王占据了这里——大概率是天空与风之王。这个王座上的龙王是行事最神秘的,掌握力的赫拉斯瓦尔格尔在被他斩了一次后,后来又在华夏西北复活,成为了西夏的王族,还没等他动手,就被华夏本土的混血种家族封印。至于他的弟弟,在人类的历史上就从来没出现过。
晚间,阿胡金和村民们举行了盛大的晚宴,全村人都聚集到中央空地,升起篝火,将野猪和鹿肉放到火焰上烤制。阿胡金亲自搬来一口大铁锅,把新鲜的河鱼放入锅中炖煮,加入辣椒和紫苏,熬出鲜美的鱼汤。
鲜嫩的鱼肉入喉,麟羽如遭雷击——他的大脑中只剩下一个词:美味。
怎么会有这样美味的食物?!
活了五千年,他享受过无数宫廷的珍馐美馔,大江南北、中原塞外的美食,但从未有食物让他产生仿佛升入天堂的感觉。
简称升天。
“秘诀是毒。”阿胡金说,他的脸庞在篝火的映衬下如同原始丛林深处神性的雕像:“丛林里有很多带有毒性的生物,我们从捕捉来的毒蛇身上提取神经毒素,然后给活鱼注射,在鱼处于生与死的边缘时,将它们投入沸腾的锅里。高温会让毒素失去作用,但毒会让蛋白质分解为更美味的物质。”
他自豪地说自己是去过外面的人,在十多年前的时候,曾经在智利首都利马上过三年学,学习厨艺。当时有大餐馆愿意跟他签订主厨聘用的合同,但他还是选择回到自己的村子,打猎、捕鱼、种玉米。
“真好啊,我也希望能有一个地方,就像凯尔特神话里的阿瓦隆,和我爱的人,我喜欢的人这样生活。”麟羽由衷地感叹。
“先生看起来是个有故事的人啊。”阿胡金让年轻人抱来两坛蜂蜜酒。
用蜂蜜酿酒,从五千多年前在印度半岛便已有会享受的龙族尝试,古希腊和罗马的混血种专门为了研究蜂蜜酒而写了许多学术著作,赞美它的甘甜醇香。
而阿胡金却用不太标准的中文吟诵出了苏轼的《蜜酒歌》:
“真珠为浆玉为醴,六月田夫汗流泚。
不如春瓮自生香,蜂为耕耘花作米。
一日小沸鱼吐沫,二日眩转清光活。
三日开瓮香满城,快泻银瓶不须拨。
百钱一斗浓无声,甘露微浊醍醐清。
君不见南园采花蜂似雨,天教酿酒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