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芬格尔(1 / 2)

熙熙攘攘的人流中,路明非看了一眼手里的火车票,抬头望着芝加哥火车站教堂般的穹顶,异国的风景果然令人耳目一新。

继承了路鸣泽创办的组织,他也获得了新的身份,其中就有一条是卡塞尔学院校董会校董。

那是零的家族,也是那个时候他才知道这个女孩居然是高贵的皇女,她还有一个名字一一零·拉祖莫夫斯卡娅·罗曼诺娃。

俄罗斯皇室罗曼诺娃家族,不仅是高贵的帝皇血统,同样也是最古老的屠龙家族,密党的七个建立家族之一。

不过她说起这个名字的时候似乎是很不高兴,仿佛这个名字承载了她痛苦的回忆,提了一嘴之后就没再说什么了。

“我们为什么不直接坐直升机过去,从来到美国,我们就走了三天的路,逛了六个博物馆,去了13个公园。”

零淡淡的说道,身为校董家族,她是可以直接坐直升机去学校的,严格意义上来说,整个卡塞尔学院都算是校董会的。

当然,如今出了一个昂热,那个一心屠龙的疯子,他代替了卡塞尔家族的位置,也霸占了整个卡塞尔学院的统治,其他六个家族很少能插手卡塞尔学院的运行了。

“你不觉得那样很无聊吗?时间还是充裕,这些异国的景色可是很难得的,这是此时此地才能够看到的。

假设过了几十年,这里的景色又会不同,那个时候你再来看就看不到如今的景色,错过了这么宝贵的风景,岂不遗憾?”

两人等列车时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零虽然已经呼叫了学院的专属列车,但赶来还是需要一段时间。

“nedlr,tnedlr…”(一美元,就一美元…)

一道突兀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打断了他们两个的闲聊,这是美国式乞丐的专属发言,路明非饶有兴致的转过头去。

那是个高大且魁梧的年轻人,埋在络腮胡里的面孔倒也算得上是英挺,烛火般闪亮的眼睛写满渴求,墨绿色的花格衬衣和拖沓的洒脚裤不知多久没洗换了。

在美国这地儿遇见这样的乞丐不容易,其他乞丐都穿得比他像人儿点,实在是不能理解这么一个四肢健全的大小伙就会乞讨了。

“yaveealtylb,wydn"tygtwrk?”(你四肢健全,为什么不去打工?)

一口地道的英语,这种简单的语言对于路明非来说花费不了多少时间,不过就是把词典载入大脑罢了。

面前这个邋遢的男人明显一愣,他着实是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问题。

“他不是乞丐。”

零用中文冷冷的说道,简单分析别人身份的能力她还是有的,不然执行任务的时候,被伪装的人偷袭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这位漂亮的,嗯,漂亮的女孩,对对对对对,我不是乞丐,我是大学生,只不过正好钱包掉了。

我在这里等了大半天了,实在是口渴的不行,两位善良大方的帅哥美女,就可怜可怜一下小的吧。”

这年轻的邋遢乞丐听到零说的话,瞬间就流利的把语言换为中文,这发音简直比华夏人还要华夏人。

“我叫芬格尔·冯·弗林斯。”

为了证明自己,他从背后挎包掏出了印有半朽世界树的厚重课本,那厚度简直就是一本字典,这有些年头的课本上,用英文混合拉丁文写着书名。

“炼金化学?”

路明非眼神瞬间怪异起来,哪个普通的大学会以炼金术来为课本命名。

“你也是卡塞尔学院的?”

芬格尔眼神瞬间变化,仿佛是见到了亲人的狗子,瞬间就要扑到路明非身上,却被一边的零一记手肘击倒。

他径直躺在地上,一手握心,一手向上延伸,如同古老的画卷,那是将死者的不甘,对人世间的留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