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离家(1 / 2)

“整点鹅肉来,我馋那个呢。”刚在大厅坐定,派崔克就嚷嚷叫道。

由于脂肪含量较高,鹅,是贵族们喜爱的肉食。

猪肉则还不是很受贵族们欢迎,因为吃了容易得病。

“给他弄点腌鱼。”亚瑟对安柏吩咐道。

没有管派崔克的反应,他转向戴斯蒙,问道:

“我还不知道阁下到我家堡的目的。”

虽然不知道海疆城的继承人为什么和亚瑟这个小贵族搅合在了一起,但戴斯蒙还是很诚实地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所以我希望能和你一起去君临参加比武大会,这是艾德慕大人以河间守护的名义写的信。”

艾德慕主持徒利家事务,但他还不是奔流城公爵,因此下命令只能以父亲的名义来。

奔流城继承人自己不想去君临,一来他武艺疏松,二来他爹霍斯特公爵病情加重了,他得陪着。

戴斯蒙将腊封的纸递给亚瑟。

近二十天前的那场战斗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得到艾德慕的允许参加比武大会以后,就缠着艾德慕写了这封信。

亚瑟接过来,剥开鳟鱼腊印,仔细读了起来。

信不长,主要内容就是以封君的名义让他参加新首相的比武大会,他不在时领地受徒利家保护,任何在此期间对红磨坊附近这九座村子的攻击视为对徒利家的攻击。

“您应当和我一起去,骑枪比赛可能没有我们的份,但团体战和弓箭比赛还是有希望的。”戴斯蒙大大咧咧地说道。

按惯例,比武大会有三个项目:骑枪、弓箭、团体战。

骑枪是各种骑士们最爱的比赛,从御林铁卫到富裕的有产骑士,再到流浪骑士,甚至没有骑士称号的战士们,都渴望在骑枪比赛上一战成名。

百花骑士洛拉斯·提利尔,就是在乔佛里命名日的比武大会上一枪挑下来御林铁卫、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而闻名七国。

亚瑟想起这事,颇感好笑。

儿子的命名日上,当爹的被一个十七岁的小年轻一枪挑于马下。

至于弓箭比赛和团体战,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参加的。

亚瑟没记错的话,这次的团体战冠军,就是来自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

此人是光之王的传道者,当然,根据他的行事来看,是个信仰不虔诚的花和尚。

还是个近战法师。

他将信纸折好,放在桌子上。

派崔克也没有因为吃到鹅而懊恼,笑嘻嘻道:“去嘛去嘛,你看艾德慕都给你承诺了,你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

“这封信来得正是时候,我当然会去。”亚瑟下定了决心。

有徒利家的承诺,想来鸦树城也不敢做小动作,他大可以放心离开,前往君临参加比武大会。

他一定要拿到三个比赛的冠军,得到那七万金龙的奖金,这样才有资本在后续的大战中割据一方。

“有你的大锤在,我倒是觉得团体战冠军已经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

戴斯蒙见识过亚瑟的大锤,知道这样强力的破甲重器在混战中有多强大。

一锤倒地,二锤见七神。

亚瑟轻轻摇头,“我倒是觉得这个锤子太轻了,去君临的时候,我在打一柄更大的双手锤,南瓜大的那种就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