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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情况跟书中嘉南公司发展和暴雷过程差不多,离谱的是后面的事情。
当时佳宁集团的执行董事想要跑路没跑掉,而陈松青在83年10月被捕随后保释,一直到1986年才开庭。
87年结案,由于程序错误,陈松青等人当庭释放。
而主审此案的按察使一年后辞职,又过一年在国外遇到意外身亡。
而在此之间还发生一件事,便是84年起诉佳宁集团之前的一桩地产购买涉嫌欺诈,结果涉及这次地产交易的律师在开庭前一晚在泳池自杀身亡。
另外裕民财务背后的大马土著银行在85年向廉政公署报案,94年廉政公署起诉陈松青,陈松青承认了两项罪名,96年被判了3年。
最后只在病房服刑一年半就出狱了。
期间一名廉政公署调查主任因压力过大自杀身亡。
诈骗几十亿,中间涉及多宗命案,案件拖了十几年,司法开销高达22亿,最后只服刑一年半。
陈嘉南如果不是被顾笙咬了口,他也不会想着跑路。如果没有顾笙,他还有很大操作余地。
不过他也清楚,顾笙心狠手辣,因为他和顾笙之间的资产转移,顾笙未必能让他活着上庭,这才提前跑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