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先生仿佛猜到我的迷惑,继续冷笑,“具体情况你江枫还没资格知道!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按照我们的规矩,通常会在纪委调查结束之后,才对相关涉案人员进入司法审判流程!而在这之前,谁也没资格在未经相关部门允许的时候前来探视,听懂了吗?”
我,怂了!
心里明白,无论对方说的是不是实话,我肯定拿他没办法!
蒋先生能出现在这里,便说明他绝不是一个办事鲁莽,不知道轻重缓解的人!
那么,就算我费尽心机去找方方面面,托关系上诉告他,也根本对其没有任何影响!
国家的法律在一般情况下对庶民和王子通用,但特殊时候,比如牵连到政治因素,或者动摇国家根基,这些时候,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一定会凌驾于所有干扰项之上,包括法律。
至少我就知道,如果合作双方是最高法和一个民营公司,哪怕是境外机构,那么如果产生纠纷的时候,法院有权不立案!
不立案!
这是什么概念?表明想告都没地儿告对方!
当然,我相信最高法作为国家权力机构的最顶端形态,一定是公正廉明的。
但,公正不代表没有特殊情况下行使特权的权力!
其实,对于特权我并不反感,毕竟有些情况需要特事特办,只要不要利用特权做一些破坏民生民计的肮脏勾当就好…
只不过,蒋先生用这种话来压我,却令我心中很不痛快。
再怎么说,我和洪蕾究竟是什么关系,并不应该影响我作为犯罪嫌疑人家属来探视对方吧?
所以,尽管我怂了,但口气却并没有立即服软,反问他道,“蒋先生,我就不明白您的意思了,为什么我和洪蕾只是简单的、纯洁的朋友关系、同学关系,我便不能够探视姐夫向明?这…您能不能跟我解释清楚喽?”
“你想知道理由?好,那我告诉你…”
蒋先生再次伸出手,意思让我递烟给他。
忍住气,我递烟打火,同时也给自己点上一支烟,闷头抽了起来。
对方狠狠吸了两口,砸着嘴说道,“嗯,白娇子这烟不错,便宜好抽,就是没有什么劲儿,抽了跟没抽没啥区别。”
我没说话,心想,抽着我的烟却还挑三拣四说风凉话,您了也真够可以的。
“唉,小江,刚才我的语气可能有些重,但我要告诉你的是,这次允许你探视向明,根本就是我自己擅作主张!懂吗?因为洪蕾几次三番苦苦哀求的缘故,我才终于做了这个决定!”
听到他的话,我心中顿时泛起几个念头来。
其一,蒋先生在京城专案组和山溪省反贪局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中地位不低,能够有相当的话语权,甚至可以说权力颇大。
其二,他和洪蕾的关系不一般,甚至不惜为了洪蕾做出很可能违反原则的事儿。
其三,就是我特别不愿意面对的情况了---洪蕾为了我,可谓肝胆相照,彻底豁出去!
我不知道他和洪蕾之间到底什么关系,为什么会为了洪蕾如此帮我,但这个人情,我却很清楚,还真得落在洪蕾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