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完全没毛病么!
到时候你叶玲珑愿意和凌晨过,你们照样过你们的。反正在娱乐圈混,你要是规规矩矩的过日子,别人反而看不起你。
是,这听上去三观挺歪的!
但没办法,这艹蛋的世道就是这样。
而苏凉也觉得这样的生活挺棒的。
她才二十八,完全没玩够。哪怕是凌晨愿意和她结婚,等扯了小红本本之后让她相夫教子什么的这也基本不可能!
这世上小鲜肉那么多,一个一个的都没吃过。虚度年华岂不遗憾?
再说了,女人的年华本身就够短暂的!
……
苏凉想着想着思绪就飘到爪哇国去了。
这也能理解。毕竟食色性也,谁规定女人就不能好色了?
把有限的生命绽放无限的精彩,死了才不会后悔!
这就是苏凉的三观!
两个女人再聊一会儿,苏凉用一种商人特有的八面玲珑外加暗黑心肠让叶玲珑在听了她的‘肺腑之言’之后觉得人胖妹完全是为自己好,乐滋滋的按照人提的建议执行去了。
典型一副卖了人叶玲珑还让人输钱的。
不是叶玲珑太笨,实在是苏凉段位太高。
平心而论,叶玲珑是挺牛的。先不说遇上凌晨之后有多牛,就算没遇上凌晨,人也是Z国有名的大导演。
但……也就那样了!
她苏凉是什么人?
二十五岁就在财富榜上挂单的人物!
两者相较,高下立判!
但感情这种事情,有时候并不能完全凭算计。
叶玲珑和凌晨连招呼都没打就离开了金城。
干嘛去了?
跑路!
苏凉的建议是叶玲珑既然要搞大新闻,那就最好跑的远远的,跑到一个让甭管是叶家还是苏家都鞭长莫及的地方。至于凌晨这边,她苏凉来说。
叶玲珑临上飞机的时候,给凌晨发了条短信:“我走了!”
本来么,叶玲珑也是好意。就是告诉凌晨我走了你别担心,但她显然没料想到这样的短信会引起凌晨的误会。
我走了!
走了!
走!
!
叶玲珑这是要弃她而去了啊!
金城,宅子里。凌晨握着手机,看着屏幕上简短的三个字,险些没把手里的手机给捏碎了!
苏凉这娘们儿怎么办事的?
不是说好了叶玲珑这边由她去解决吗?
按照逻辑来说,如果苏凉和叶玲珑提前打好招呼,人叶玲珑绝对不会是现在这种口吻的!
凌晨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想打电话让小四定机票去去追叶玲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