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没想到,这场警方针对jokr的抓捕行动,看似一切顺利,但却是以如此惨剧收场。
事后,蝙蝠侠孤独的站在那片烧焦的仓库遗址上,仿佛又回到他刚刚出道没多久时,韦恩老宅被烧的时候。
只不过这次,他失去的更多。
在这片废墟之中,蝙蝠侠找到了哈维·丹特送给瑞秋的那枚幸运硬币,可惜一面被彻底烧焦了,正如其主人哈维·丹特一样。
哈维·丹特被送入了医院治疗,但烧伤太严重了,半边脸都被烧出了骷髅模样,这位曾经英俊帅气,器宇轩昂,同时也被无数人包括蝙蝠侠视为哥谭市希望之光的光明骑士,最终居然也成了这么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
在这场对局中,不论是作为光明骑士的哈维·丹特,还是黑暗骑士蝙蝠侠,似乎都输给了jokr,而且输的很惨。
他们都失去了自己的至爱……
玩家们此刻也终于理解到,这道题的答案为什么是jokr了,要知道在此之前,即便是宛如人间神灵,几乎无所不能的超人,也没把蝙蝠侠逼到这种份上!
再看jokr,这个疯子同样不会飞天遁地,甚至也没有钞能力,只靠着脑子以及疯狂,就让蝙蝠侠输的这么惨。
而作为胜利者,jokr这个时候自然是要享受自己的胜利果实了,他帮助黑帮带回了刘氏,同样也找到了被刘氏藏起来的黑钱。
这些钞票堆积成山,真的堆成了一座小山坡!
jokr将刘氏绑起来放在钱山的山顶上,自己则像是小孩一样从山顶怪笑着滑下来,黑帮头子叼着雪茄上前,脸上的神情既有些忌惮畏惧,同时也显得有些高兴。
毕竟这个疯子还真挺厉害的,居然把对他们这些黑帮来说,完全一团糟的局势给逆转了。
这么想想,哪怕jokr当初狮子大开口,问他们索要一半的黑金,貌似也不是不能接受了。
“jokr,你打算怎么花你的那一份?”黑帮老大问道。
jokr看着他说道“我是个品味很特殊的人,我喜欢……炸药,火药,还有汽油。”
他说话的同时,身后就有小弟提着汽油桶上前,二话不说直接对着这一堆钱倒油,黑帮老大看到这儿顿时就急了。
这可是他们的钱,比命还重要啊!
jokr直接掏枪对准了黑帮老大,嬉笑着问道“你知道我喜欢的东西都有什么共同之处吗?它们都很便宜!”
不是天底下所有人都爱钱,对于jokr这个疯子来说,这堆钱就是毫无意义的纸,他觉得哥谭的黑帮满脑子都考虑怎么赚钱,格局太小,档次太低。
既然如此,那就干脆让自己来提升一下哥谭黑恶势力的档次和格局好了。
于是他拿下黑帮老大嘴里的雪茄,朝着泼了汽油的钱堆扔了过去,顿时就把这些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庞大财富给焚烧殆尽了。
此时不知多少观众们掩嘴惊呼,这一幕简直太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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