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迅速解决附近的敌人,不然,危机重重。如果继续在这里趴下去,只有被33旅的敌人包围的份。如果死了,敌人的阴谋就得逞了,那么黑蜂就可以向全世界宣告:我击败了7308!
我用手在地面摸索着,很幸运的摸到一块石头。攥在手心,突然扬手一扔,石块落在前面20米的位置,发出嚓的声音。好像是人在穿行,跟树枝摩擦发出的响动。
我还是想迷惑敌人!
这一招屡试不爽!曾经用这一招,将凹子山的潜伏哨一网打尽。现在用这招对付敌人,也不知道敌人中不中计?
嚓嚓嚓!敌人居然中计了。前面的树枝纷纷涌动,好像海浪向两边分开,游来一条大鱼!
我仍然趴在地面不动,紧紧握着手中的自动步枪。
在没有确定敌人之前,不能开枪,因为擅自开枪,就会暴露自己的位置。必须一击必杀,让敌人没还手的能力。
呼哧呼哧!我喘着粗气,心脏像马达一样哒哒哒的跳动。
已经能看见敌人的两条腿了。对!一定是敌人!因为脚下的靴子是那种翻毛的军靴,好像只有美军才配发这种装备。这种带有沙漠迷彩的翻毛军靴是美军专门为在伊拉克战争准备的。伊拉克战争结束后,这种军靴被厂家供应给其它国家的军队用,因为不透气的原因,被大多数国家抛弃,也只有国外安保公司与黑社会武装组织使用。当然,全世界的军迷也喜欢这种翻毛军靴。
这种户外类型的翻毛军靴跟我军的黑色牛皮战靴有明显的区别,所以,只看他的脚,他的鞋子,就能判断是敌人!
我无声的冷笑着,目光随着敌人的脚步而移动。
敌人的小腿上绑着刀鞘,还有手枪,可以判定这不是33旅的士兵,而是一个久经沙场,有着丰富战斗经验的雇佣兵。
想到这里,一股寒冷的杀气从心底升起。
是该血债血偿了!首先,让这个敌人送命来!
我抽出一颗手榴弹,拧开盒盖,将拉坏穿在手指上,蹑手蹑脚的朝那个敌人靠近。可能是鞋子碰到野草的原因,那个敌人很快发现了我。首先朝我打出一梭子子弹。
哒哒哒!
敌人的自动步枪射出七八发子弹。
子弹打得周围的树叶像雪花一样飞舞。
我矮下身子,转身就跑。子弹跟在我屁股后面飞,贴着身体穿过,好险打在我的大腿上。
噗!我拉动手榴弹,丢在屁股后面。随即一个鱼跃,钻到左侧的树林里,趴在一个长满茂密野草的灌木丛中。
躲在一棵大树后面,架起自动步枪,将枪口对准那个可能爆炸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