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风日下!
这会助长坏人的嚣张气焰。
我噌噌噌下楼,冲到那个姑娘面前。
“你们赶紧走!”
“哟,你是从哪儿来的?”
“再不走就迟了!”
“看来这小子想英雄救美。”
“揍他!”
两个地痞的话刚刚落音。我对着他们蹬了两脚。
两个地痞捂住肚子叫爹叫娘。挣扎好一会儿,爬起来跑走了。还扔一句话。“等着,老子很快会回来的。”
人群炸开了,赶紧跑了。
这时候那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姑娘拉着我的手,想把我拽离这个危险的地方。还说:“他们是这里的地痞。强龙压不过地头蛇,还是赶紧走吧!”
姑娘的脸红得像西红柿,仿佛我不是陌生人,而是她亲哥哥。
我笑着对她说:“没事,我不怕。你还是躲进宾馆吧?看我怎么收拾这帮无法无天的家伙。”
十分钟后,二十多个小年轻挥舞着铁棍,气势汹汹的从前面街道跑过来。
“就是他!妖哥,就是他!”
刚才逃跑的一个地痞指着我,对一个穿黑色短袖的光头说道。他大概是他们的头儿,应该是这里的一霸。
我没有给他们再说话的机会。冲过去,劈手夺过一根铁棍。见一个,踢一个。如果谁敢用铁棍打人,我就高高举起手中的铁棍吓唬他。
这帮地痞没经过训练,怎么会是我的对手?我没费多大的力气就将他们全部放倒。警告他们:“不许再欺负老百姓,不然,敲断你们的大腿。”
我把棍子扔到光头的腿上。他立马像杀猪一样嚎叫。
只见地面刮起一阵灰,那群地痞眨眼功夫就跑了。跑得满地都是灰尘。
看着这帮家伙狼狈不堪的样子,远处围观的市民哈哈大笑。他们鼓掌说:“这是为民除害!”
我拍拍手中的灰尘,走进宾馆大堂。那个穿白连衣裙的姑娘拉着我的手臂,赞不绝口,说:“太帅了!我叫小如,你呢?”
我和小如就这样认识了,她仰慕我,我在这个城市正好没有亲人,也常常跟她打电话。她看见我住宾馆,于是叫我搬过去,跟她一起住。然后我们恋爱,同居,结婚。跟这个不断变幻的时代一样快,三个月后,小如成为我的新婚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