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会突然这么煽情啊?不知道,不过是真实,看见的情形就是如此。那就不是煽情,不是做作了,实况而已嘛。我觉得现实也就跟这酒的颜色差不多,常常也是把人晃悠得晕头转向。晕头转向还不说,常常还是神魂颠倒,不知所措。
我也不知道该说些啥了,感觉舌头在打卷,眼睛因为睁得太大,视线而变得模糊不清。从来事实也是这样,你越是想明白,就越是糊涂了。头发是和耳朵纠结在一块的,过分亲密的动作,会导致最后的耳朵也变得软弱。这就是俗话里提到的耳根子软,手舞足蹈之际,只能感叹,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还不如闻名啊。
世界突然静寂下来。像是在火热的闹区,从天上掉下来一场瓢泼大雨,到地面时,却变成了冰雹,砸得地面一阵山的响。所有的人都吓傻了,于是世界倏忽间就变得了安静。张开口,睁大眼睛,吃惊的那种静,缓慢却不僵硬。
于是乎记得,其实一个人的怪诞任情,也并非是坏事。如果世间没有了这么一类人,我们反而应该惋惜,那就应该是人世的悲哀了。因为我突然想起了许多人,不是某一个,而是一群人,生活在很遥远的年代,离得却只有一壶酒的距离。
在后半夜里回家。夜晚,这是专属于我的时间。我以前自喻为夜猫子,这完全没有什么错的地方,而且还很恰当。
不过问题还是有的,感觉像是我一出生就知道我注定是要做夜猫子的。后来又常听说经常夜晚工作,也就是黑白颠倒的人,容易短命。看我这乌鸦嘴,我很为我这张嘴抱不平。好的是从嘴里出来,不好的也是从嘴里出来,估计这世间最脏的也就是人的一张嘴了。
但是我还是感叹,为我先知先觉的预感,哎,可怜的先知者啊!毕竟被它言中,却没有给我带来任何实质性的作用。真是该杀。
然而现在情况有很多不同了,我回家的时候,曾宜和陈天居然两人都还在。看见我一脸的惊异,那感觉分明就是,我是火星上来的一样,而且还保持着火星人的特征,跟地球人完全不搭调。这年头地球也确实是很危险的。
“看我干嘛,出去走走,走走走走就走回来了,没见过外星人走路回来的啊?”
两人这才将脸转过去,转过去的时候,我看见两人同声一气鄙夷的神情。你鄙就鄙视呗,难道因为你们鄙视,就还怕了你们不成?想我也是久经风雨刀尖浪口上走过来的人,几只白眼,能奈我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