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
马璁的长枪狠狠刺出,被哲科别的弯刀架住。£∝頂點小說,
哲科别满头大汗,朝马璁恶狠狠道:“我跟你们的张将军是朋友。”
“战争面前,没有朋友。”马璁淡淡道。
说罢,双手用力,长枪往上一提,枪尖对准哲科别的胸膛刺去。哲科别大惊失色,脚步连退,因为之前屠胡的气定神闲,让这帮鞑靼贵族全部没有骑马。
退了三四步之后,好不容易有惊无险的躲过了马璁的枪尖,他愤愤的看了马璁一眼,竟然掉头就走。
好不容易才逮住一个官职看上去不错的鞑靼将领,马璁怎肯就这么放过哲科别。双腿一夹马腹,战马快速奔向前方,长枪再度刺出,这次的目标,是哲科别的后背。
眼看哲科别就要被刺穿,忽的,哲科别脚下一软,竟然一脚踩进一个陷马坑中。这一下,阴差阳错的救了他性命。
长枪如吞吐信子的毒蛇一般再次袭来,哲科别连滚带爬的爬出陷马坑,一个不知道哪里学来的懒驴打滚,不顾华贵丝绸衣裳上沾满草屑和泥巴,在四五丈之外爬起来发足狂奔。
他从马璁眼中看到了裸的杀意,所以他没有继续战斗下去的勇气。
一般的草原勇士,可能面对一个想要不死不休的敌人会选择殊死搏斗,但是像哲科别这种身居高位日久的人则不会。
他们明白自己的命比什么都重要,荣华富贵没了,命还在的话,他们可以继奋斗。但是命没了的话,什么荣华富贵都是过眼云烟。
哲科别七拐八绕之后,一路狂奔的同时口中呼喊着自己的手下过来救自己,没多会,还不等马璁策马追逐,他已经躲到了十五六个鞑靼汉子身后。
马璁无奈,只能策马追上去。
然而,等他将十几个鞑靼士兵全部杀死之后,哲科别已经不知去向了。
战场上不断有人倒下,金帐这边的鞑靼士兵只有两万多,而且有很大一部分是不再战马上的。没了战马的鞑靼士兵就像没了翅膀的雄鹰,根本就飞不了多高。就算是明军跟他们同样站在地上对打,他们也为未必是精于步战的明军的对手。
更何况有战马的配合,冲击力加上武器砍劈的力量,能够轻松的撕裂他们的身体。
草原上缺少铁器,草原人的锻造水平也远远比不上大明。
占据极大优势的情况下明军轻而易举的撕裂了鞑靼的防御阵型,来回厮杀,如入无人之境。
“保护大汗!”
“保护大汗!”
虚伪的呼喊声不短响起,没有人看到屠胡的声音,这些部落首领这才明白,自己等人竟然上了当了。
他们总算明白了,为什么大汗要将自己的精锐分散出去,为什么要留下他们这些知识表面上对新大汗巴图孟克表示臣服的首领。
原来一切,都不过是哪个看上去毛都没长齐的大汗在借刀杀人。
恐惧,在瞬间占据了很多鞑靼士兵的心扉。
他们挥舞兵器的速度开始变慢,他们的眼神开始涣散,他们的脸色开始变得煞白。
任谁知道自己被上面的大人物当成了弃子,只怕心里都不会好受到哪里去。
眼前的明军悍勇如斯,以至于不少鞑靼士兵不知道该如何去反抗如潮水一般的明军。
多年积累的国仇家恨,让明军变得极为暴虐,往往杀人的时候不确定那个人死了,他们是绝对不会离开战斗地点的。
号角声过后,双方已经激战许久,草原贵族们心中最后的一丝希望彻底破灭了。那理应出现的援兵,并没有及时出现,好像是随着巴图孟克的消失而一同消失了。
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投降。
只要不想战死,只有投降才能换来一条生路。
有人选择顽抗到底,因为他们害怕成为明人的俘虏,害怕过猪狗不如的生活。对于生性刚烈的他们来说,屈辱的活着,不如痛快的死去。
有人选择跪地求饶,因为他们心里的恐惧,彻底左右了他们的思绪。
还有人犹豫不定,到底是投降还是顽抗到底,他们一时间根本做不出正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