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山贼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地往回走。
没多会儿,就回到了位于山谷中的一处破落客栈之中。
路上肖宇经过询问,得知这伙人大都是附近的破落户,实在是找不到生计,所以才出门当了山贼。
至于这座来福客栈,却是老帮主留下的财产,否则这伙山贼怕是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
“为什么别的山贼都是整天吃香的喝辣的,偏你们这么惨?”肖宇好奇问道。
“大哥,我们也不想啊。”
至尊宝诉起了苦,“咱们这里,平日里几乎没什么人经过,想打劫都找不到人啊!”
听这货絮絮叨叨的说完,肖宇不由哭笑不得。
原来在这个时代,混混和山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所谓混混,其实是一个高危高收入的吃香职业,首先入门门槛低,一把砍刀,一腔热血足矣,其次售后服务好,虽说帮派斗殴中一般最先被砍死的都是小喽啰,但你若侥幸没死,只是伤残了,帮派肯定会妥善安排你——
因为其他人都在背后看着,在这种事上绝不能让兄弟们寒心,比起那些码头抗包的,一旦猝死直接扔进河里喂鱼的苦力,真是幸运了不知多少。
比如肖宇之前遇到的那伙混混,就是各个吃得膀大腰圆,显然生活条件相当不错。
而山贼却不同。
这时候的山贼,大都是过不下去的穷苦老百姓,拿着锄头镰刀之类的武器,被逼无奈之下的落草为寇,一边要顾忌官兵的围剿,一边又没有统一的组织领导,所以反倒还不如混混。
说话间,一行人回到客栈。
这客栈也是简陋,除了匾额还在,连左右的对联都被拆了去,也不知是被当柴火烧了,还是去了哪里。
院子外长着凌乱的杂草,东一丛西一丛,随意生长,倒是显得颇为精神。
“老二,带这位大哥去天字号房!”至尊宝高声叫道。
“啥?帮主,咱们这儿没有天字号房啊……”二当家小声开口。
“蠢货!”至尊宝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二楼最干净敞亮的那间屋子不就是么!”
“哦哦,知道了。”
肖宇不动神色,跟着进了屋子,顿时对所谓的“干净敞亮”彻底失去了信任。
屋子里只有一扇窗户,窗户纸上面蒙着一层灰,屋子里还有一股难闻的霉味,桌子的一条腿上,居然还长出了一朵蘑菇!
“公子,这就是咱们这里最好的屋子了,您看看满意不?”二当家搓着手,嘿嘿赔笑。
肖宇扯了扯嘴角,“呵呵。”
将二当家赶走之后,肖宇随手掐了一个避尘诀,屋内顿时刮起一阵旋风,等旋风消散,屋内顿时干净敞亮了许多。
肖宇拿出蒲团,盘膝而坐,开始静修,顺便分出一缕神识,关注下面的至尊宝等人。
“大当家的,我已经将他安顿好了,你看什么时候动手?”二当家压低声音道。
“动你妹的手!”至尊宝一脚就踹了过去,“你是猪么?”
二当家抱着头,一脸委屈,“我没有妹啊。”
“那位大哥也是我们能招惹的?人家吹口气咱们到时候就扑街了!”至尊宝恨铁不成钢道,“就算要动手,也不能拿着斧头直接冲进去,至少也下三包泻药,让他脚软腿软下不来床的时候,再动手啊!”
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