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1章:当年血战(1 / 2)

灰月闻言一呆,叹息道:“难道就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骷髅偏过头,似乎连看都懒得看老和尚一眼。以前他就不喜欢年轻时的灰月,嫌弃灰月整天唠唠叨叨,比女人还烦。没想到这人老了之后更讨厌更唠叨,比老太婆更烦。

当初骷髅还有其他几名觉醒者联手大战八仙,双方都死伤殆尽,活着逃出海底的就没几个人。而且那些逃出去的,身上有伤的基本全都葬身在鲨鱼等海洋生物的嘴里,只有那些还保留大半部分战斗能力的人,才真正活了下来。

灰月、黑月以及白月三人,就是当年海底那场血战中仅存的三名的幸存者。

而当初参与那场大战的巫族高手,全都葬身于沉船内,包括六名觉醒者。

这六名觉醒者可不是莹莹那种失败的觉醒者可以比拟,他们的力量要强过那些失败的觉醒者十倍不止,而且他们并不傻,还十分聪明隐忍。

当初得知消息,郑和的船队里有一艘船全是修士的法宝飞剑和丹药灵符等,郑和下西洋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修士藏匿宝藏,以便留给后来的修士。

巫族后裔当然不会让修士得逞,理所当然要阻止船队,并且毁掉所有的修士宝藏。

六名觉醒者带领巫族后裔中的最强的十人,在海中拦截了郑和的大船,准备将船队所有人都杀死,然后把船队所有船都沉入海底。

谁料想,所谓的船队,所谓的宝藏,只不过是修士的阴谋。

用一船所谓的修士法宝,将巫族后裔中最强的十六人骗到了海上,然后陷入了九曲黄河阵之中。

当初修士总共有八人,号称道教八仙,俱是当时鼎鼎有名的道家活神仙,在世俗中有极高的威望和名气。

但八人真正的身份,却是来自修道世界的修士,他们八人另外一个名字,在修道世界里可谓如雷贯耳,各个都不是等闲之辈。

八仙与巫族之间斗了几百年,活的久的甚至已经斗了上千年,彼此谁也奈何不了谁,谁也无法彻底消灭谁。也不知道是八仙中谁出的主意,或者说八仙中有人成功破境,终于有实力能够布置出九曲黄河阵和点化大阵。

于是,八仙想出了一个釜底抽薪的方法,想要一劳永逸,彻底将巫族消灭。即使不能消灭,也要巫族镇压在万米深的海底,永世不得超生。

这个方法很简单,只是有两个关键点:一是九曲黄河阵,二是点化大阵。

众所周知,巫族天生异能强大,身体力量远远超过修士,与巫族后裔中的觉醒者战斗,而且还是六个觉醒者,八仙也只能落荒而逃。除非将觉醒者们全部引诱进九曲黄河阵中,借助阵法的威力磨杀六名觉醒者以及其他巫族强者。

巫族是永生不灭的,即使肉体磨灭了,巫族的精魄血脉也会重新在其他巫族后裔中苏醒,然后觉醒。所以只是杀死巫族的觉醒者是没有用的,否则的话何至于一代代的修士每隔几十几百年就要从修道世界来到这个末法世界?

来到这个世界的修士哪个不是惊才绝艳之辈?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些修士只要不死,活得足够长,哪怕机缘再差,至少都能够晋入化神期境界。

这么多惊才绝艳的修士,一代一代的来了,一代一代的去了,为什么就是搞不定巫族后裔?

不就是因为巫族后裔就像野草一样,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斩杀了之后,又会在其他巫族身上觉醒。

即使把全部的巫族杀死了也没有用的,因为来到地球的第一批祖巫后裔中后土娘娘,就将巫族基因血脉融入了人类的基因血脉之中。就算全部的巫族后裔都被杀死了,人类中也会慢慢的出现新的巫族后裔。

所以,巫族是永远不会灭绝的,总不能把人类也全部杀死吧?

关键是杀光了人类也未必有用,“巫族不灭”这四个字已经成了大道法则的一部分,就算人灭绝了,还有其他动物。动物灭绝了,还有植物。即使植物也灭绝了,还有微生物……

就像一个永远打不破的循环圈,来自同一个世界的修士和巫族后裔,一代又一代在地球上继续着曾经不共戴天的相互仇杀。

所以,想要彻底灭绝巫族不太可能,但是如果只是镇压住祖巫精魄,点化大阵恰恰可以做到。

而祖巫精魄被镇压后,巫族后裔中将无法出现完整的觉醒者,只会觉醒一群只知道杀戮的疯子。

柳夕曾经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个世界异能者这么多,却没有一个修士前辈存活呢?

其实在明代以前,这个末法世界的修士虽然少,却还是有的。活的最久的修士还是西汉时期的人,离的最近的修士则是宋朝时的国舅爷。

没错,就是道教八仙。钟离权便是西汉人,而曹国舅则是宋朝皇后娘娘的弟弟,其他人则大多都是隋唐时期的人物。

每一个修士来到末法世界后,都会有前辈寻来。对外说是点化成仙,实际上则是保护晚辈修士,帮助晚辈修士们度过刚来末法世界时最艰难的日子。

这才有八仙之首的铁拐李发起石笋山聚会,邀请其余七人成仙的故事。

八仙之首的铁拐李,在修道世界有一个传奇的人生,更有一个响彻修道世界每一个角落的名字——逍遥书生。在人间修行千余年,铁拐李的修为实力竟然奇迹般突破了金丹大圆满,晋入了元婴期境界。

也因此,他终于能够布置出上古十大杀阵之一的九曲黄河阵,还能够布置出传说中的点化大阵。

铁拐李其实早就和其余七仙研究讨论过很多次,并且推研设计了许多方案,最终选定了一个最优的方案,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又设计了相应配套方案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