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所谓善意的谎言,从来不适用于像他这样的男人。
这些年来,她很敏感,草木皆兵,有时其实连她自己都知道她自己蛮不讲理,但他一概全都迁就。
她一直觉得那是是因为他爱她所以包容所有。
她是骄傲的,这么多女人喜欢的薄锦墨,盛绾绾受了那么多委屈跟冷眼也喜欢的薄锦墨,就只对她一个人这么好。
这一刻他来告诉她,不是因为他爱她,而是因为他清楚他自己不爱她,给不了爱情,所以才无限制的包容她的脾气,因为他觉得抱歉。
他说她没有错,他的的确确——喜欢盛绾绾偿。
她宁愿她错了啊。
是她无理取闹,是她太敏感而没有安全感,才会让他一直承受她的脾气跟不安,为什么现在成了她没错。
“过去是我太卑劣,你想要的我都给不了,所以你的以后我也不想再耽误,”他始终是沉静而淡然的,镜片后的眼睛也是冷静而条理分明,“你才二十四岁,是最年轻的影后,感情有无数的可能,这些,你应该知道,知道了对你也更好。”
陆笙儿明白了。
他是让她对他彻底的死心,跟别人重新开始,他认为这是对她而言最好的结局。
她想哭,又想笑,就这么看着他,嘲讽的问道,“那你呢?你回银滩别墅是什么意思?你要告诉她你爱她?就算她是你仇人的女儿你也爱她?你希望她知道,然后回到你身边?”
男人很淡漠,干净的嗓音像是深山的凉水,“不是,我想回那里住。”
“薄锦墨,她已经走了。”
“会找回来。”
“如果找不回来呢?”
“一直找。”
“如果她不爱你了,她甚至没有我爱你,你也还是要她?”
几秒钟的寂静,男人淡淡沙哑的嗓音在书房里响起,“她已经不爱我了。”
“她宁愿逃走都不肯待在你的身边,她打掉你们的孩子,薄锦墨,就算是这样,你也要把她找回来?就算是这样,你也还是要逼她跟你在一起?”
逼这个字眼,她加重了语气。
薄锦墨唇侧挑起一抹薄薄的淡笑,“我就算这样卑劣的男人,你可以看得更清楚一点,”他抬手抚了抚自己的眼镜,继续波澜不惊的道,“我要她,不管花多少时间、精力,我都非要不可。”
他这次其实没带什么很多东西离开,因为他不住这里很长时间了。
薄锦墨走以后,陆笙儿坐在地板上,抬手抓着自己的头发,又哭又笑,咬着自己的唇,眼睛里都是赤色的恨意。
…………
薄锦墨开车回银滩的路上接到顾南城的电话。
“你在哪儿?”
“回去的路上,有事?”
“晚安的爷爷需要骨髓移植,你之前在医院血库留下的血液配型成功。”
他眉梢微微挑起,“你是给慕晚安当说客来的,让我给她爷爷捐骨髓?”
顾南城在那边淡淡的,“有什么问题。”
“有。”
“她不知道盛绾绾在哪里。”
他语气更淡,只不过压得有些低,“只要她想,她就能知道。”
“你可以问她,不过她想要你也必须捐。”
挂了电话,男人镜片下漆黑得深不见底的眼眸仿佛渗透进去了丝丝缕缕的光线,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关节也收紧着,彰显着他情绪的起伏跟变化。
她离开他,八个月。
走时怀孕三个月,如果孩子生下来,就有两个月了……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
如果……她肯生下来的话,他如今就是能当爸爸的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