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无语至极(2 / 2)

他当然听说过国王与米粒的故事。

这种指数增长,前期还好,到后期那形成的数字简直是天文数字。

更卒集合的校场在县城西区。

而赵炎则需要穿过县城东区。

县城之中,十分热闹。

街上的人,有的穿着新缝制的御寒东袄,有的则是一手抠着鱼鳃,提着硕大的鱼,那鱼在手中依旧还活蹦乱跳嘞,或手拎鸡鸭等禽畜。

“怎么有种过年的感觉?”赵炎不禁肺腑。

在他心里,秦朝虽然相比其他诸侯国来说,算的上强大。

但秦远在边陲之地,一直被中原诸侯国,视为蛮夷之地。

民俗文化并不发达。

而这里竟然这么繁华?

集市上,游走人数众多。

绝大多数都是平民。

有提竹篮的妇人,有衣服上打了很多补丁的士伍,当然还有衣着稍显华丽的爵者,更有嬉笑打闹,沿街奔跑追逐的孩童,脸上固然脏兮兮的,但一个个脸上都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热闹非凡的景象,让赵炎恍惚间有种过年的味道。

“不会真的是过年吧?”赵炎猛然之间想起。

秦国的过年不正是这个时候吗?

秦朝的过年一般就在十月,与后世通俗意义上的正月不同。

猛然之间,赵炎有些伤感。

前世,他不是孤儿。

也有自己的父母,可如今自己只身一人来到了这里。

不知他们还好吗?

想到这里

赵炎更无心欣赏街上的风土人情,更不会有街上众人那种沉浸在过年的喜庆氛围。

他加快了脚步。

“喝点吧,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这个年代没有啤酒白酒,一般的酒应该会有的吧,尝尝去”终究是少年心性,无论前世还是今生,赵炎的年龄都不大。

在走了一段路之后,很快就忘记了刚才的伤感。

他来到了一家门前高高挂着‘食肆’二字的小店。

“小二!”

赵炎进店找了个相对安静的角落坐下。

这里的生意很好,人很多。

“吃啥?”等了好一会,就在赵炎快要不耐烦的时候,小二才晃悠悠的来到了他的面前,没好气说道。

“你这是什么态度?”赵炎眉头一皱。

但旋即又舒展开来。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不能以前世的标准来衡量这里。

更何况秦国。

在七国之中,秦国相当特殊,在吃和住上也与其它几个国家有着明显的不同。

在秦国。

无论是住,还是吃,相当于都是官府承办的,根本不允许私人搞这些东西。

这就是小二的积极性并不那么高的原因了,也解释了为什么孙二娘要把黑店开在那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大山之中。

“黍臛你吃不吃?”

店小二见赵炎迟迟不搭腔,就不耐烦的推荐了一道菜。

待“黍臛”上来之后。

赵炎才认出,原来所谓的“黍臛”就是黄米掺了点肉片混合煮成的肉粥啊!

只尝了一口。

赵炎就摇了摇头。

食之无味,太难吃!

也不怪赵炎这么挑剔,这对于从小领略舌尖上的华夏的赵炎来说,千年前的东西那就跟猪食没什么差别。

随便扒拉了两口,即使赵炎很饿,也实在是吃不了多少,索性又换来小二,让他上两碗酒尝尝。

不料,

小二竟张大嘴巴像看傻子一样看着他。

要知道校场分为南北场。

南场为县卒驻扎训练的地方。

作为大秦的真正县卒,可以说这才是大秦百万秦军形成的真正底子。

当年祸乱宫廷的嫪毐作乱时所煽动的就是各地县卒。

这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

平时虽然不起眼,但是一旦合聚,能力非常之大。

北场则是每月更卒训练的地方。

也是这次赵炎来的目的地。

赵炎隔着门口的栅栏,一眼可以望见,北场有一大块空地,约有后世足球场那般大小。

想来今后的半个月,他都要在这块训练场度过了。

木栅栏左手边有一个岗亭。

里面站着两个岗哨。

得到赵炎的通报之后。

一个岗哨向里跑去汇报。

赵炎百无聊赖,原地等待。

没过一会的功夫。

从里走出来一人。

身穿长袄,穿披带甲,头戴着长冠,腰中更是佩戴着剑。

这就是负责更卒训练的王百将了。

他的身后跟着很多人。

大秦的制度如下。

伍长设五人

什长二伍为什,共十人

屯长五什为屯,共五十人

百将二屯为百,共百人

二伍百主一千人

当战时来临进入战争时期。

还会在二伍百主上临时增设‘部曲制’,即数千人组成一部,分别由将军、校尉率领。

现在为和平时期。

一个县只会设置两名百将。

这个王百将就是负责县里征召而来的百名更卒,负责这些更卒日常训练上的一些事物。

而另一位百将则是负责县常备卒的日常训练。

“你是来服役的更卒?”王百将喝道。

“是”赵炎不吃他这一套,寻思着是不是每一个前来的更卒都会受到这样的待遇,吃上一个下马威?

“现在什么时辰了?你可知你已经迟到了一炷香的时间?”王百将神情更加严厉,自己就是吼的。

“这我还真不知道”赵炎实话实说。

他只知道服役只规定了具体的日期,没想到连一日中什么时候达到都规定了。

“既然知道那就好,按我大秦律,我现在要治你一个失期罪,你服不服?!”王百将喝道。

“什么?”赵炎愣住了“失期罪?他要斩了我?”

虽然赵炎现在的实力已经达到了炼气大成境界。

但是如果没有必要,他并不想跟官府明着干。

现在这个王百将上来就要治他一个失期罪,这怎能让他不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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