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着身上压着的人,韩姬一时之间陷入了灰暗当中,银牙紧紧咬住,暗道:来吧!就等被肥猪压了一夜,只要自己活着,见到王爷后,一定要让王爷把这肥猪活刮了。
韩姬不是没有想过自杀,但作为草原女子,她比汉人女子坚强点,自杀在她看来就是弱懦。
草原上女子在贞操上其实不是太注重,不像汉人女子,在贞操上的重视已经和死亡联系在一起,汉人女子要是失贞,那可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或法律的惩罚。
在古代这一个男权社会里,除了结婚后,夫妻双方都要恪守的“夫妻之贞”之外,还有表现在单方面对女性“从一之贞”和“童贞”的要求和限制上。
所谓“从一之贞”,是指女性终其一生只能有一个丈夫,哪怕被夫所弃或丈夫先她而故,也不可另觅新夫,直至老死为止,不然要是再次此间有什么出轨被发现,那可是要沉猪笼的。
“童贞”是针对没有结婚的女子而言,它要求一个女子在结婚之前必须保持“处、女”之身,不得与任何一个男子发生性关系,要恪守大家闺秀之道,就连和男子说话也不能多说,否则就不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
当然,这一现象也不是自古有之,应该说,由秦至唐,社会对贞操日益重视,但还不甚严格,寡妇再嫁、离婚改嫁的现象仍旧十分普遍。
至宋朝,随着程朱理学的兴起,对女性贞洁的道德要求走向了极端,甚至是变态。
正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和男子“若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明清时期,统治阶级用法律的形式褒扬、奖励妇女守节,贞操观念普遍化、制度化,甚至达到了苛刻的程度,对女性贞操的要求发展到疯狂的程度,丈夫病危或战乱将至,妻妾便先殉死以表忠贞。
节烈本是内心自觉遵守的道德,却成为女性惟一不幸的选择,真所谓求生不得、寻死不甘,成为剥夺妇女生命和自由的杀人工具。
李天在前世时空还看过一遍报道,说在华夏20世纪初还存在把婚后失贞的女子处以沉潭、活埋或以乱石砸死的野蛮做法,可见贞操观念对华夏人民是影响有多大。
而现在刚好处于贞操观念最鼎盛的时期,要是韩姬是汉人女子,她定会咬牙自尽,而不是任由胖老头侮辱,等着事后报仇。
草原民族对贞操的观念,恰恰和汉人女子相反,由于生活所迫,游牧民族一般不是很重视女性贞洁,基本为了种族延续女人也是保持着兄终弟及,老爹死了,只要不是自己的妈,其他老爹的女人也能继承,所以,草原上的女人就好像是货物,任由买卖和继承。
草原上有个名词叫“遇客婚”传统,也就是让客人与自己的女儿住在一起,以示对客人的好意,当然这个客人一定是值得尊贵的。
列如,开创了元朝的铁木真,他的长子术赤,她母亲是孛儿帖,成吉思汗的嫡妻,后被蔑儿乞抢走,生下术赤,可见这术赤就不一定是铁木真的儿子,可后来成吉思汗又夺回妻子,依然将其作为正妻,术赤也被认做长子,日后也算得到重用,建立了钦察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