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眼眸微微掀起,看着她心疼又复杂的神情,眼眸微闪,忽然点了头,“恩。”
“你……”唐清歌直接愣住了,心里一处居然有些心疼,“你为什么不直接把刀夺走,或者一脚踢开林凤雅,为什么直接握住刀呢?”
薄祁琛启唇,缓缓说道,“刀子还在她手里,我不想发生万一的事。”
万一他将刀子夺走的时候,挣脱间划上了她的脸,抑或是当他踢开林凤雅的时候刀子飞出去弄伤她,任何一种结果都不是他想看到的,他不喜欢不受控制的结果。
将刀子攥在手心,是最稳妥的做法。
唐清歌突然间,整个人都僵住了。
脑海里这时忽然窜出来薄覃说的话,薄覃说,我二叔不能吃豆角,吃了会过敏,但是他却吃了她给夹的豆角。
他不喜欢去游乐园,因为那里曾经是他不好的记忆,可是他却特意推了所有事陪着她跟小奶糖一起去游乐园。
他将刀子攥在手心,将伤害她的东西攥在了手心,因为只有那样他才能完全掌控危险,将危险完全掌控在自己手中,这样才能稳妥。
薄覃说,他喜欢她。
这可能吗?
她老板……不是喜欢男人吗?
就在唐清歌愣神的功夫,周围的小护士小声的讨论起来,“你们觉不觉着这个女人很像那个唐清歌?”
另一个惊讶的捂住嘴,“你说的,是那个可怜到家的唐清歌?”
唐清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