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九十四章 白费(2 / 2)

这么一想,两人都有些理解了自家爹娘,为何对大楚国的美酒美食还有美衣美人念念不忘了。

满屋子的酒香勾得人心思浮动,谁还有心情谈判?

一日功夫又白费了。

倒是临走前,被草原那边谈判的人员,仗着今日比昨天熟悉了些,又见宋重锦给他们带了美酒。

依着草原上的规矩,喝了人家上好的酒,那就是朋友了。

既然是朋友了,那就没那么过顾忌,抓着宋重锦就问他的衣服在哪里做的?真是太他娘的好看了!他们也想做一身,等到草原最大的达慕节的时候,那肯定就是草原最靓的仔。

到时候在心仪的姑娘面前转上一圈,就不信将人勾不到手!

宋重锦虽然不知道这些草原汉子心里的打算,不过他也算大致了解草原部落这边的习性。

知道草原这边,不论男女,都喜欢在节日穿最隆重,最艳丽,最华贵的衣裳出门。

没几个月就是草原最大的节日,达慕节了。

一般草原的大姑娘小伙子,都会趁着这个节日,跳舞、赛马、射箭、套马的时候,展现自己的实力,赢取心上人的关注。

看着这次草原派来的这批谈判的队伍,虽然看着都老成,可宋重锦知道,这不过是他们风吹日晒所以显得老相,其实一个个都还年轻的很。

也不知道草原派这么一支年轻的队伍过来是何居心?

这都两日过去了,还啥都没谈,不是在讨论衣裳就是讨论美酒。

宋重锦眼神闪动了两下,嘴角微微一翘:“这身衣裳,乃是我家夫人在京城最有名的锦绣坊所做,他家制作衣服,一贯富丽,用料也考究。京城官宦之家,都爱去他家做衣裳!”

说得乌恩和巴音几人心向往之。

倒是宋重锦这边的官员,忍不住低下头去憋着笑。

就知道宋重锦是在诳骗他们,要知道,京城里,越是高门贵族讲究的人家,越是不会去外面做衣服。

家里都养了针线房,所有的衣服,都是府里的绣娘自己做。

唯有年轻的大姑娘小媳妇们,喜欢新奇的花样,倒是会在京城几家有名的制衣坊里做衣裳,也是跟上潮流,怕人说她们落伍。

可在家的日常衣服,那都是贴身丫头的活计。

更有宋重锦今日身上的这衣裳,那等闲是没机会穿上身的。

平日里要穿官服,在家也就是常服,就算出门做客,穿着这样,那不是去赴宴,那是去砸场子。

又不是女人,非要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跟花孔雀一般,恨不得把旁人都比下去?

男人若是穿成这样,只怕人人都要笑话了。

当然,这世上也少有人,能如同宋重锦这般,将这么一件穿在别人身上,是庸俗的衣裳,穿得这么气场强大。

他们看看草原的那几个汉子,常年马背上,身材倒是不错,可看看那满脸的胡子,就能想象,若是他们穿上这样的衣裳,只怕就是一排土暴发户了。

要知道,这世上,有些衣服,它不仅挑身材,它还挑脸啊!

不过,此刻他们自然是不会跟草原的人说明白的,反而一个个都点头不已。

还有人说:“我看几位身材跟咱们宋大人差不多,估摸着穿上也跟咱们宋大人一般气宇轩昂!”

那乌恩和巴音听了,手指头都蠢蠢欲动,恨不得将宋重锦身上的衣裳给扒下来。

还是后头有个看着不起眼的汉子,咳嗽了一声,倒是让乌恩和巴音似乎颇为忌惮,打着哈哈,说笑了两句,才告辞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