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〇四章 乔迁之后(2 / 2)

宣云锦点了点头,说得也是。

因为昨晚上几乎没有睡,赶路又赶到现在,三人只是简单的铺床完毕就睡了过去。

一夜无梦,宣云锦第二天起得稍微有点晚,有点不甚清醒的出了屋子才发现章奕珵已经在书房了。

只是第三进院子,看起来就比桃花村的院子更大,房间也挺多的,也有一个厨房茅厕浴室。

宣云锦看了看院子一角的小花园,目前杂草横生,已经快看不出里面有些什么名贵花草了。

“这院子在买之前是不是很久没人住了?”宣云锦意外的问道,总有种荒废多年的错觉。

章奕珵从书房出来:“是啊,大概有四五年没有人了……”

宣云锦回头:“为什么,难道不好卖吗?居然这么多年没有卖出去?”

“听李兄说,这家的主人以前犯了事儿,然后就被流放了,家产充公,暂时都还是衙门里在管着。”章奕珵想了想说道:“衙门里的这种财产其实有很多,或许因为换届的关系就被遗忘了,一般人也不会去问。”

因为不想,也不会跟衙门打交道,所以就不会去问,以至于衙门里其实有不少财产都还没有处理,一晃眼就过去几年很正常。

这个院子明显是李又辉按照章奕珵的要求看中,然后一路调查过去才发现在衙门,这样交易买过来的。

所谓家族,多多少少跟官府都有点交情和关系,只是正常交易,这能有什么?

衙门里这样的财产就多了,好多流放人士,死刑囚犯的财产充公都归官府管。

遗传继承的律法和意识没有那么强烈,有些案件需要犯人的财产去赔偿一些受害人,别说没有后人,就算有继承人也可能将家产充公,造成妻儿无家可归,生存不易。

就好比客栈的杀人事件,若非舒励和秦捕头替凌掌柜夫妇求情,让知府碍于情面不得不从轻发落,那客栈就算不赔给宣云锦,也会充公的。

凌风这孩子就将一无所有,无家可归。

不过,为此知府心中也有怨气,木尚毕竟是他妻子的亲戚,暗地里也孝敬了他不少。

这一朝出事还被舒励用木尚生前的所作所为绑架,不得重判,屁股不干净的知府也是怂了。

好在有损失的宣云锦不追究,也不要求什么,凌风不用赔偿,客栈也留给他了。

家里不好开火,三人就直接到大街上去吃早饭。

西洲郡的街道比西云县宽敞多了,一路上都有不少人在出地摊,基本都在做吃的。

吃食也比小地方更加多种多样,让人有很多选择的余地。

当然咯,时代特征不错,再怎么也不可能像前世那样,吃食完全没有了地域性。

大街上的早餐,地方特色还是很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