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8章 借鉴和跟风(2 / 2)

娱乐点金手 俗人小黑 1064 字 2022-09-29

今年编剧高峰论坛,不但有叶秋这样的绝对大咖参与,而且还有像袁志这样的时长有惊人之言的‘名人’参与,同时还有一些国内当红的编剧。

今年的论坛主题是:跟风模仿之弊。

首先发言的是编剧协会的副会长,著名编剧唐七。

唐七率先做开场发言:“说到文艺创作,我们常说:创新是文艺的生命原创是竞争的力量。但是一直以来行业内都存在着一种现象,那就是跟风和模仿。”

“一部作品红了,立刻就会出现许多跟风模仿的作品,今天我们的主题就是,讨论跟风和模仿,对行业的弊端,以及如何改善改变这一现象。”

“我抛砖引玉,先说一说我个人的观点,我认为跟风和模仿是对原创者最大的不尊重,也是整个行业的毒瘤,原作者辛辛苦苦,绞尽脑汁写出来的作品,模仿者却只需要在原作者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就堂而皇之地拿出来卖,并以此获利。”

“为此,我曾经向协会提议,在协会内部,出台相关的规章,对于模仿跟风的编剧,给予协会除名,并且告知于众。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原创精神,创新精神......”

很多人都能理解唐七对跟风模仿者的恨之入骨,因为唐七曾经有一部作品,在拍摄成电视剧后,风靡一时,但是很快地就出现了模仿跟风者,最让唐七愤慨的是,因为对方运作得当,结果,模仿跟风者的作品反而更受市场欢迎。

甚至出现了一些奇葩的言论,说跟风模仿到这个程度,已经超越了原创者唐七,那么跟风模仿之言是不是根本就站不住脚?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而且这种事情并不少见。

有一些编剧写出一个本子,到了投资方手上,可能因为条件没有谈拢,结果,对方直接模仿他的剧本,撇开原作者,直接进入拍摄阶段。

导致一些剧本明明是先出的,但是因为影视作品没有出现,反而被跟风模仿者抢先一步。

如果单纯的只是抄袭的话,那么自然会有法律制裁,但是模仿和跟风,却和抄袭不同,法律法规有时候也很难界定。

原作者有苦难言。

还有一种就是像唐七那样的遭遇,明明他才是原创者,可是结果却因为对方在商业上更加成功,反而让唐七被倒打一耙。

其实这种事情,叶秋前世的时候也见过。

特别是某位被网友称作X抄抄的著名导演兼编剧,几乎一直都在模仿跟风,甚至与抄袭的路上,但是奈何X抄抄抄出来的作品,往往和原著势均力敌,甚至于比原著还要成功,使得原本的“事实抄”变成了“争议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