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慕容不满意的说:“我们两个人历经这么多的挫折才真心走到了一起,为什么要分彼此呢?”
“帐目清,好弟兄,我习惯这样做事了,嘿嘿。”楚扬不好意思的笑笑,然后点点头:“好,就听你的。不过我们肯定是不能回华夏去救人了,指不定人家早就布好了网在等着我们呢,要去就得去菲国,反正哪儿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就算是被误伤几个,老子也不会犯那个‘总是不懂得什么叫伤心’的毛病。”
“对这一点我倒是深深赞同。”柴慕容点点头表示‘英雄之见略同’后,随即问道:“我们该怎么去?”
“这一点,山人自有妙计,你不用操心。”
“嗯,以后你专干体力活,动脑子的事儿就交给我好啦。”柴慕容很可爱的做出个太妹模样后,说:“这叫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楚扬马上摆手,表情严肃的说:“错!话不该这样说,应该说是‘夫妻齐心、其利断金’!”
用很罕见的赞同表情点了点头后,柴慕容很有感慨的说:“楚扬,你有没有发现,不管我们之间有多大的误会,哪怕处心积虑的要把对方干掉,可我们之间总是有种奇怪的感情存在,让我们很快就能‘一笑泯恩仇’,再次在一起时会把所有的不快忘记,而是像那些好像爱了千百年一样的夫妻那样,迅速的成为一个整体……在很久以来,我就一直在琢磨我们之间这种感情,到底是什么感情,可直到现在,凭着我的蕙质兰心,依然没有看透这是为什么。”
“这也许是因为我们在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之前,就是一对深深相爱的痴情人吧。”楚某人在喃喃的说出这些话时,忽然很想把陈怡情告诉他的那一些告诉她:“柴慕容,我有个故事想和你说。”
“什么故事?”正在对着后视镜修饰眉毛的柴慕容,漫不经心的说:“没想到咱们三太子这样无趣的人,原来也会讲故事呢,说吧。”
“咳,算了。你说的不错,我这人的确是无趣的紧,除了会讲那些让你俩腿之间发痒的低级趣味之外,别的也不会什么。”楚某人在犹豫了一下后觉得还是算了,因为他真的很担心:暂且不管柴慕容会不会信那个荒唐的传说,但当她听到她此次下凡就是为了给我承担灾难而来的话,那么她肯定会马上用一副‘救世主’的高姿态来面对我,老子这不是自讨苦吃么?阿弥陀佛,这个传说是万万不能告诉她的,打死也不能啊。
……
2012年5月27号,是今年五月份中的最后一个星期日,在华夏国是农历4月初七,天气晴转多云,四方升平是一个很平凡的日子,并不是什么重大的节日,只是按照老黄历来说:今天宜破土、安葬等。忌开市,立券等。
但是在菲国,这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首都马尼拉正在举行盛大的圣母像大游行,美丽的少女穿着白色的缀满鲜花的长袍,跟随在圣母像之后,满街道的转啊转啊的,让夹在游行人群间感觉半点意思也没有的楚某人感觉心里很烦,要不是他身边那个长有两撇小胡子的家伙总是牵着他的手儿,他早就跑到一旁的酒吧中喝着啤酒、享受着在世界上都很出名的菲佣伺候了。
这是一个穿着长袖白色体恤、脑袋上扣着一定棒球帽请求权、鼻梁上还架着一副比绿豆大不了多少的眼镜的小胡子,假如他那只牵着楚扬左手的小黑手是那样的柔软滑腻,任何人都以为这个肤色有些发黑的家伙,其实是个才经过‘一夜浇灌’就焕发了生机魅力的极品美女:柴慕容。
“乖乖,你想做什么事情都得学会稍安勿躁才行呢。”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后,柴慕容向前带了一下楚扬的手,眼镜下的那双桃花眼望着前面某个人的后脑勺,语气中稍微带着点兴奋的说:“我可就纳闷了,就凭你这副安坐片刻就觉得屁股会长刺的性格,是怎么成为一名著名杀手的。那些传闻中很牛牛叉叉的杀手们,不都是有着趴在草丛中一动不动可以呆一夜的本事么?你怎么就这么沉不住气呢?”
楚扬不屑的撇撇嘴,懒洋洋的说:“你说的那些都是些痴呆,真正的杀手绝不会把有限的精力放在那种无聊的等待中。你什么时候听说过一只饿的半死的豹子还能趴在草丛中呆一夜的?而且还是一动不动。一个真正的优秀杀手,最擅长的不是守株待兔,而是主动出击。进攻时就像闪电划破长空,追求的就是一击致命……算了,我和你说这些,就像是你和我说商场上那些东东一样,根本就是对牛弹琴。”
在进入菲国之前,为了掩人耳目,楚某人再次施展了他那手精湛的易容绝技,只用几根彩笔就把在早上扶起时全身娇无力的柴慕容打扮成了一个菲国土著小伙,要不是大官人那双眼睛太媚,甚至连眼镜都不用戴,别人也绝对看不出她就是顶呱呱的一极品祸水(柴慕容自称)。
“幸好你也不是什么都懂,要不然地球上肯定盛不下你。”
柴慕容扭头看了眼打哈欠流眼泪的楚扬,有些得意的说:“昨天傍晚时,也不知道哪个人和我吹来,说他多么多么的厉害。可事实呢,要不是大官人我慈悲为怀,别说你有现在这状态了,你今天恐怕连走路也没力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