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八章 你们女儿都被告了?(1 / 2)

女儿的事情

他早就知道了,也进行了赔偿。

回家后。

也亲自教育了一下女儿,让她以后老老实实的上学读书。

对方的伤势

他也去看过,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就是一点皮外伤,最多断了几根肋骨而已。

可对方家长却一直揪着这点不妨,这就让他有些无法理解了。

「他们虽然是孩子,但也不是说可以凌驾于法纪之上的。」

民警冷冷看着他,沉声说道「这次请你来,主要是让你陪同,一起参与审讯。」

说着。

两个民警很快便将乐依柔带了出来,父女两个一同进入了审讯室。

「爸」

惊慌失措的乐依柔看到乐剑,连忙靠了上来。

满脸的紧张和害怕。

显然。

被带到派出所之后,她已经意识到了这一次是动真格的了。

「好了,现在正式开始审讯。」

两个民警看着他们,一人负责记录笔录,另一人则负责提问题。

「本月11日下午放学之后,你在哪里?」

乐依柔低着头,一声不发。

突然变得无比委屈了起来。

反倒是乐剑抬起头,不满地说道「这个问题你们之前不是了解过了吗?当时他们是发生了一点口角,但同学之间哪里能没有摩擦碰撞的?」

「这些都是很正常的事,孩子还这么小,你们怎么跟审犯人一样?」

他对民警的这种审问态度十分的不满,甚至不想回答这个问题。

民警却并没有惯着他,冷冷说道「我们这是按照正规流程进行的审讯,你可以在旁听审,但不要再打断审讯的进行。」

按照相关法律。

未成年人的审讯,必须要有监护人的陪同。

不然的话

审讯期间,是禁止除被审讯人之外的任何人参与进来的。

而乐剑被这么一怼,也没敢再说话。

「乐依柔,本月11日下午放学之后,你在哪里?」

民警接着审讯。

乐依柔不敢再隐瞒撒谎,只能将当时发生的事情,详细描述了一遍。

当日。

她白天的时候,跟孙洛灵发生了一点小冲突。

准确的说

是她想要借孙洛灵的笔,可孙洛灵却没有借给她。

然后。

她当时就在教室里给了孙洛灵一个耳光,当着所有同学的面。

在放学后。

她越想越气,干脆找来了自己平时玩的好的一些朋友们。

堵在了孙洛灵放学的必经之路上,打算给她一个教训。

为了好玩

计春春提议,录下个视频,以后没事的时候当作乐子播放。

「这个视频,是计春春传播出去的吗?」

两名民警皱了皱眉头,再次询问道。

「是,她本来想转发给我们的,却不小心转发到了其他群里,然后就被人看到了」

乐依柔点了点头。

她没敢再撒谎隐瞒,如同竹筒倒豆子一般,将所有事情都交代了出来。

包括其余四人当时在此次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

哪怕是拍摄视频的计春春,也上前用小刀在孙洛灵的肚子上,划拉

了好几刀。

不过

她们也担心玩的太过火了,因此一直收着的。

没敢太乱来。

「还收着了?」

民警闻言,不由冷笑了一声「依我看,你们是生怕玩的不够过火!」

从乐依柔交代的这些情况初步来判断

孙洛灵当时衣服都被扒光了。

事后被人在各个群里转发。

难怪

会出现这么严重的精神上的创伤,甚至出现了自残等行为。

而这些

只是出于「好玩」。

「警察同志,这个事情你们问也问过了,现在我可以带我女儿走了吧?」

一旁。

乐剑却不以为意,问出了他关心的问题。

「抱歉,她走不了。」

一名民警抬起头,认真说道「她的行为,已经涉嫌了严重犯罪,需要等待接下来检察院的公诉和法院的审判。

「什么?公诉和审判?」

乐剑瞪着双眼,满是不敢置信。

「是的,她已造成了孙洛灵在精神上的残损,情节十分恶劣。」

另一名民警点了点头,神情凝重的说道「如今在梓州的学校和社会上广泛传播,对其名誉权等,造成了极大的侵害,我们不能轻易姑息这种行为。」

「可她还是个孩子啊。」

乐剑还是不死心,连忙说道「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说过了吗?十三岁不判刑啊。」

他对法律不是很清楚。

但也知道未成年人保护的这个条例,见过许多未成年人即便是杀了人,也不需要坐牢的案例。

怎么到了他女儿这里

对方精神受到了一点刺激,就要判刑坐牢了?

「你说的是过失杀人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轻微案例,而乐依柔五人所犯的行为,却属于故意伤害,且以人格羞辱、虐待的方式致人残疾,在社会上还引起了广泛传播,情节已经十分严重。」

民警正色道「两者性质不同,后者经过最高院的批准,是可以准予立案审判的。」

「你回去等消息吧,等到最高院的通知下来,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你们的。」

说完。

他便打开了审讯室的大门,门外负责交接的同事走了进来。

将满脸惊恐、害怕的乐依柔带离了审讯室。

「爸,爸,救我,你要救我啊,我不想坐牢」她不断挣扎着。

眼泪哗哗流了下来。

哭喊的声嘶竭底。